司法行政一揽子“放管服”改革落地有效

22.03.2018  19:02

近年来,省司法厅认真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决策部署,统筹实施一揽子司法行政“放管服”改革,通过彻底的放权、严格的监管、精准的服务,大大提升了司法行政效能和服务质效,受到了省政府、司法部充分肯定。主要做法是:

一、坚持刀刃向内,深化简政放权

按照“应减必减、该放就放”的要求,一次性将76家省直司法鉴定机构、673名鉴定人的管理事项移交属地管理,将24家省直律师事务所、9家省直法律服务所移交武汉市司法局管理。大幅度将行政审批事项由57项减少为14项,提请省政府对司法鉴定机构、司法鉴定人的罚款、警告、停业处罚权下放到市(州),全面停止司法行政机关对法医类、物证类、声像资料、环境损害意外的司法鉴定机构及鉴定人登记管理。落实《国务院关于第三批取消中央指定地方实施行政许可事项的决定》  《省人民政府关于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等事项的决定》等文件要求,取消省级司法行政部门原有“香港、澳门律师担任内地律师事务所法律顾问核准”等审批事项,并及时动态调整、主动公示公开。深化行政体制机制改革,全省83家行政体制公证机构全部改制为事业单位,3家公证机构实行合作制试点,一举扭转了在全国被动落后的局面,受到司法部通报表扬;司法鉴定协会与行政机关实现“脱钩”,厘清了行政机关与行业协会的职能边界。

二、坚持从严监管,规范执法执业

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组织行政检查职能部门(单位),申报行政检查事项的“一单”(随机抽查事项清单)、“两库”(检查对象名录库、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一细则”(随机抽查工作细则),将行政检查事项全面纳入“双随机一公开”管理范畴。采取抽查、专项督查、年度考核等方式,分别抽查了全省40家鉴定机构,评查了全省113家公证机构2016年7月1日至2017年5月30日期间所办理地民间借贷、涉及房产处分的委托、遗嘱、继承、赋予强制执行效力文书等5类公证事项,对全省约717家律师事务所和9690名律师进行了2次检查考核,共吊销了2名律师的律师执业许可证书,1名公证员的公证员执业证。

三、坚持为民导向,提供优质服务

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以市场为导向”的发展理念,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统筹、盘活、做优、做强司法行政法律服务,提升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水平。按照“互联网+放管服”的要求,着力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12348”热线平台和网络平台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构建了省、市、县、乡、村(社区)五级“12348”公共法律服务微信群。现已正式上线试运行“12348湖北法网”,可以提供人民群众需要的数据搜索、智能机器人咨询、在线申请、定位服务、远程会见网上预约等法律服务;完成人民调解管理系统,实现信息管理、案件管理、查询统计、在线申请、在线审核等功能。在湖北自贸区武汉、襄阳、宜昌3个片区内,指导内地律师事务所可依法与境外律师事务所以“互派律师担任法律顾问”、“联合经营”等方式开展合作,为中国(湖北)自由贸易试验区建设提供优质高效法律服务。

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
湖北省基层法律服务所年度考核办法 第一章 总司法厅
我省部署开展司法所“规范化建设年”活动
为进一步提高我省司法所规范化建设水平,司法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