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一抢案受害人“失联”10年湖北被找到

26.11.2014  19:00

   中新网湖北新闻11月26日电 (龙轩)11月21日16时许,3名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的民警急匆匆地走进荆门市公安局龙泉派出所值班室,一脸疲惫地一边亮出警官证,一边对当班民警说:“我们是天津市公安局的办案民警,请求你们帮助协查10年前一起抢劫案件的受害人!

  民警迅速成了寻人小组。经仔细了解,一名叫吕某某沙洋高阳籍的女子持身份证于2004年在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光复道派出所的报案,称在辖区被人抢走200元现金、一部手机。受案后,光复道派出所开展了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但是案件未取得突破性的进展。2014年10月,河北分局刑侦大队在开展信息化大比武竞赛中,通过比对,排查出吕某某被抢劫一案的犯罪嫌疑人,并将其抓获。

  经查,可吕某某称本人未被抢劫过,也未到光复道派出所报过案。经多次沟通,吕某某回忆曾把身份证借给同村在天津打工的好友张某使用过。经分析,河北分局民警分析受害人可能是张某,遂驱车于11月15日来到沙洋高阳张某的老家。张某回忆2004年在天津当保姆时曾借用过吕某某的身份证,并将证件寄存在主人家李某某(荆门城区人,住中心客运站附近,当年在天津经商)的手中。

  几经周折,天津河北分局的民警推断李某某才是抢劫案件的受害人。11月19日,河北分局的民警又来到荆门中心客运站周边寻找李某某。可是找了二天二夜均未任何线索。无奈之下,河北分局民警走进了龙泉派出所请求协助。派出所高度重视,成立工作小组。全体民警抱着不找到李某某绝不收兵的信心,穷尽手段地多方查找。

  11月25日,一信息员反馈信息,李某某己搬至中心客运站旁边的小区,其子在实验小学上四年级。当日下午,派出所民警带领河北分局民警在社区居委会的协助下终于找到李某某。经图片比对,李某某正是2004年前往光复道派出所报案自称叫吕某某的受案人。后李某某交待当年因不想透露自己的真实身份,持保姆张某借用的吕某某的身份证报的案。看到“失联”10年的受害人,派出所民警、河北分局民警兴奋极了,一扫多日来的困惑、焦躁、疲劳之感,重新对李某某制作了询问笔录。11月26日,天津市公安局河北分局的民警带着李某某的报案材料坐上了返津的列车。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