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判决“4•07”发行非法少儿出版物案

20.03.2018  17:13

2017年12月28日,经武汉市东西湖区人民法院审理,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武汉“4•07”发行非法少儿出版物案依法宣判,被告人周某某犯非法经营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

经审理查明,2013年至2016年4月,被告人周某某在未经文化行政管理部门许可的情况下,以盈利为目的,用极其低廉的价格购进大量少儿类非法出版物,先后存放于武汉市东西湖区径河街某社区租赁仓库,并印刷征订单予以发行。2016年4月7日,武汉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执法人员对上述仓库进行检查,现场查扣被告人周某某存放在该仓库内的少儿类非法出版物107种,共计1759201册。经鉴定,上述107种出版物均系假冒其他出版社名义出版,属非法出版物。2016年10月27日,被告人周某某被抓获归案,同年12月2日被执行逮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