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石“2•18”非法经营教辅图书案审理终结

20.03.2018  17:13

2017年11月20日,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室挂牌督办案件——黄石“2•18”非法经营教辅图书案,由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审判终结。

2016年2月,根据群众举报,黄石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支队联合公安部门依法对位于黄石港区纺织三路出租房进行检查,当场查获16753册教辅类图书,当事人洪某某无法提供相关证照,其行为涉嫌非法经营。同年2月26日,黄石市公安局将洪某某刑事拘留,4月1日执行逮捕,11月18日,黄石港区人民检察院指控被告人洪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向黄石港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洪某某在未办理国家相关部门颁发的《出版物经营许可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照的情况下,长期从事出版物经营活动。执法人员对洪某某租用的黄石市黄石港区纺织三路出租房进行检查时,当场查获16753册教辅类图书。经查明,被告人洪某某于2011年7月至2016年3月期间,非法经营中小学教辅类图书,销售图书数量为174530册,实际销售金额为1074974.97元,毛利润为113685元。

2017年11月20日,黄石市黄石港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被告人洪某某作出判决:被告人洪某某犯非法经营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五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