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省老龄办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切实抓好《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贯彻落实工作

01.08.2014  15:40

  《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实施意见》是新时期加快发展我省养老服务业的纲领性文件。为切实抓好该文件的贯彻落实工作,近日,省民政厅、省老龄办联合下发通知,对各地提出如下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贯彻落实《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 要认清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的迫切需要,是拉动内需、扩大就业、推动经济转型升级的重大举措,更是深化思想认识、更新发展理念、推动养老服务业科学发展的必然要求。

   二是要全面领会和把握《实施意见》的主要内容和精神实质。 要明确我省养老服务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基本原则、发展目标、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并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形成发展养老服务业的合力。

   三是要重点从以下三方面抓好贯彻落实。 第一,抓好学习宣传。各地要把学习《实施意见》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采取研讨班、座谈会等多样方式学习。从事养老服务工作的负责同志和一线工作者要自觉学习,吃透精神,掌握政策,把《实施意见》精神落实到各项实践中。要针对不同对象,积极运用新闻媒体、开辟专栏等宣传资源和形式,向政府部门、基层干部群众、社会大众进行宣传。要把学习宣传《实施意见》与学习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结合起来,与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过程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和实际困难结合起来,力求学习贯彻取得实效。第二,抓好贯彻实施。这次《实施意见》确定的加快发展养老服务业的重点任务中,有不少任务如公办养老机构改革、建立健全财政补贴支持政策、医养融合发展等,都要求各地尽快实施。各地要迎难而上,攻坚克难,结合实际,因地制宜抓好《实施意见》的贯彻实施工作。第三,抓好督促检查。各地要加强检查督办,确保责任到位、任务落实。各市、州、县(市、区)民政局要按照《实施意见》要求,结合实际,抓紧代本级人民政府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或工作措施。省民政厅将定期交流工作进展情况,分析解决养老服务业发展中存在的问题。对做得好的先进地区或单位要表扬鼓励,对工作落后的地区或单位,要帮助查找原因,推动整改工作。省民政厅和省老龄办还将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地、省直各相关部门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查。(厅福慈处  卢勇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