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网上发他人“桃色新闻” 赔偿万元并致歉

05.05.2016  10:12

  男子张某委托他人在网络论坛发帖,杜撰某村村支书与祝某等多名女子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谣言。祝某等5人诉至法院,记者昨悉,依据法院判决书,张某赔偿每人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并公开道歉。

  2014年11月10日,家住恩施州宣恩县椿木营乡集镇的张某,委托他人以“十指紧扣”的网名,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板块公开发表帖子,杜撰某村村支书与该村祝某等多名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的谣言。

  网帖发表后,很多人浏览并留言评论,在当地造成恶劣影响。祝某等人认为,这对自己的名誉造成了严重的损害,于是祝某等5人起诉至宣恩县人民法院,要求张某对她们公开赔礼道歉,消除不良影响,并赔偿部分精神损害抚慰金。

  法院受理后,承办法官查明事实后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张某在文书生效之日起10日内,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板块及宣恩县椿木营乡当地连续10日张贴向祝某等5人赔礼道歉的声明,为祝某等人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并向每名受害人赔偿精神损害抚慰金2000元。

  然而,判决生效之后,张某一直没有执行。祝某等人申请执行,宣恩法院执行局干警来到张某家中,对其释法明理,耐心细致地做工作。张某于今年4月28日在“宣恩论坛-和谐宣恩-贡水民声”板块实名公开发表了致歉帖,在宣恩县椿木营乡集镇张贴致歉信,挽回受害人的名誉,并主动给5名受害人每人赔偿了2000元精神损害抚慰金。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