狱友“酒后吐真言” 民警“零口供”追踪定罪

28.01.2015  18:40

  中新网湖北新闻1月28日电 (欧阳智慧 吴玮)通过狱友“酒后吐真言”,民警破获一起盗窃案。26日,该盗窃案所有涉嫌犯罪嫌疑人被湖北保康警方移送起诉。

  原来,在2010年6月至10月,保康歇马镇就先后有6辆三轮摩托车被盗,盗贼每次作案的间隔期一般为半个月或一月。针对发案情况,歇马派出所民警一方面加大集镇的巡逻力度,一方面开展不定期设卡堵截盘查工作,力图抓获现行盗车贼。

  2010年10月22日凌晨1时许,正在欧店村巡逻的民警接到该村治保主任报警,称刚刚在村头木制品加工厂处有人准备盗窃一辆三轮摩托车,后被工人发现。民警火速赶赴案发现场,但因犯罪分子意图作案被发现,已趁夜色仓皇逃走,现场遗留有作案用手钳和起子等作案工具。

  盗车贼险被当场抓住,狡猾的犯罪分子受此惊吓后略有收敛,半年时间内未敢再伸手作案。谁知2011年3月至2014年8月间,歇马镇庙坪村、河东村、邹家院村、堰坪村又先后有10辆三轮摩托车被盗。

  民警围绕发案现场开展走访调查,初步分析,犯罪分子每次作案都选择在凌晨三四点,趁人熟睡之际下手,且盗窃手法熟练,从未惊动任何人。此外,街道上设置的监控探头像素不高,夜间光线差根本无法识别。

  毫无头绪时,民警又返回侦查线索。经过近两个月的走访调查,2010年曾因盗窃罪被判刑、保外就医释放在家的何忠进入民警视线。民警进一步走访得知,何忠释放回家后,虽未发现有违法犯罪行为,但村民反映有外地不明身份人员经常到他家居住,怀疑是其监狱牢友。

  民警经过架网布控,终于获得重大线索。何忠在一次醉酒后吐露真言:“盗车的案子我晓得是谁干的,就是和我一起在襄北监狱服刑的宜城狱友季圆干的。

  获此线索后,民警从违法犯罪人员数据库下载了季圆的照片,秘密组织居住在何忠附近的村民辨认,确认多次到何忠家借住的可疑人员就是季圆。

  与此同时,民警对2014年8月27日凌晨,歇马集镇一监控探头抓拍到的盗车嫌疑人照片进行对比,确定系同一人。

  当即,歇马派出所组织专班民警赶赴宜城市开展侦查工作。经到当地派出所调查得知,季圆先后因盗窃罪被判刑两次,劳教一次,具有较强的反侦查经验。其家庭环境特殊,妻子多年前去世,儿子系智障人,随岳母向秀生活。季圆从第一次刑满释放后就常年在外漂泊。

  民警通过对季圆的家人暗访,锁定季圆2014年8月自宜城流窜到保康歇马镇盗窃摩托车的犯罪证据。

  随后,保康县公安局刑警大队与歇马派出所抽调精干警力,在宜城警方的大力协助下,经过两个多月的顺线追踪,于2014年10月22日,在宜城市窑湾社区一出租屋内将犯罪嫌疑人季圆抓获,并当场起获歇马镇庙坪村习某2014年8月12日被盗福田五星牌三轮摩托车一辆。

  季圆归案后,拒不交代犯罪事实。面对这种“三进宫”的硬骨头,民警们决定捉贼拿赃,用铁的证据降服“零口供”。

  为将案件办成铁案,民警们不惧幸劳,又先后4次赶赴宜城,围绕季圆的社会活动人员进行大量细致地深挖调查,最终将季圆多次流窜至保康盗窃三轮摩托车后,为其销赃的犯罪嫌疑人朱某、袁某、刘某抓获,并追缴保康县歇马镇、马良镇自2012年以来被盗的三轮摩托车5辆,鉴定价值达3万余元。

  2014年11月28日,犯罪嫌疑人季圆因涉嫌盗窃罪,朱某、袁某等3人因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保康县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2015年1月26日被移送起诉。

  目前,此案还在进一步深挖之中。(完)(文中涉案人员均为化名)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