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山县扶贫办认真抓好建档立卡工作小计

05.08.2014  09:30
 

  

  结合实际定政策    规范操作重实效

  

  竹山县高度重视农村扶贫开发建档立卡工作。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这项工作作为全县扶贫工作的头等大事来抓,上下联动,分级负责,因地制宜,齐抓共管,建档立卡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果。经过“农户申请—村民主评议—村级公示—乡镇审核并公示-县级审定公告”的程序,全县共识别出贫困人口45621户149109人,贫困村61个,现进入结对帮扶和贫困信息采集阶段。

  一、主要做法:

  1、主要领导作示范。今年以来,县委、县政府把贫困人口建档立卡工作作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重要内容之一,作为服务基层群众的有效抓手。县委书记佘立柱、县长龚举海等领导多次深入边远极贫村,走村串户了解极贫村现状,与基层干群交流建档立卡工作,进农户家门访贫问苦,共商区域脱贫发展大计。5月8日,县委、县政府召开了贫困人口认定安排部署会。6月27日,县委书记佘立柱主持开展县委中心学习组第13次集体学习活动,集中学习国家、省关于扶贫开发工作的相关精神,并专门听取建档立卡工作进展汇报。7月11日,县长龚举海主持召开县政府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创新扶贫开发机制、建档立卡及结对帮扶工作,对组建工作队开展结对帮扶和贫困信息采集提出明确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严格履行工作职责,逐级设立关口,层层控制数据质量,确保贫困人口认定工作有条不紊、循序渐进。

  2、规模分解保重点。在贫困人口分配上,我县根据实际情况,综合全县各地农民人均纯收入、基础设施条件、公共服务水平等情况,科学测算不同的贫困发生率。优先考虑原黄栗、牌楼、茅塔、沧浪、峪口等被合并乡镇的村,再由各乡镇按照好、中、差三类村标准分解人口,确保边远地区、高山库区、革命老区村贫困发生率高于全县平均水平10%—15%,国省道沿线、集镇周边以及群众公认的富裕村贫困发生率低于全县平均水平的10%—15%,坚决杜绝图简单省事或者好人主义搞平均分摊的做法,做到既突出重点贫困区域,又适当兼顾边远村组。本次全县共识别贫困村61个,均为地处偏远的极贫极困村。楼台乡楼台村、擂鼓镇腰庄村原属“十二五”已经认定的重点贫困村,在本次建档立卡中因不符合 “一高一底一无”标准,分别调整为塔院村、三河村。

  3、对象认定设标准。贫困人口认定实行定性与定量相结合,我们结合县情实际设定 “六进七不进”一票否决法及“三看”目测法,有效保证贫困对象识别能够在短时间内完成。具体解释为:“三看”:即一看房,二看粮,三看劳力强不强。“六进”:即对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贫困家庭户可优先纳入贫困对象。一是家庭主要劳动力死亡、孩子未成年的农户;二是不符合五保条件的鳏寡孤独的农户和单亲家庭;三是家庭主要劳动力长期生病、不能从事基本劳动的农户,以及大病农户;四是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口占家庭人口一半以上的农户;五是住房不避风雨的农户;六是因自然灾害、突发事件及其它原因造成家庭特别困难的农户。“七不进”:即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家庭户不予确认为扶贫对象。一是近三年内修建自有住房、在城镇购买商品房(不含因灾重建、国家基础设施建设拆迁房屋)或高标准装修现有住房的农户;二是申请对象月水电燃料费、通讯费明显高于当地非贫困户的农户;三是家庭拥有或使用机动车辆、船舶、工程机械(残疾人代步车除外)及大型农机具(赠与的除外)的农户;四是家庭成员中有自费出国留学的农户;五是长期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农户;六是对举报或质疑不能作出合理解释的农户;其中对于违反计划生育政策或其他政策的,将已接受处罚或处理的农户纳入,对未接受处理或处罚的,不予纳入;七是有劳动能力但好吃懒做导致贫困的农户。

  4、评议小组重质量。各村在乡镇人民政府指导下,成立结构合理的民主评议小组,对数量、结构提出具体要求:其中人口在1000人以下村,要求评议小组人员要达到10-15人;人口在1000人以上村,要求评议小组人员要达到15人以上。评议小组人员组成由驻村干部、村组干部、两代表一委员、群众代表、妇女代表等各方面人员构成。各村民主评议小组名单须报乡镇备案,报县扶贫办备查。评议结果、公示名单须经评议小组全体代表签字,农户申请表、初选名单、讨论记录等相关档案资料要求全部封存备查。由于民主评议小组人员素质较高,我县大部分村评议结果真实可靠。文峰乡长坪村民主评议小组代表18人,对申请农户逐一评议,公示结果做到按得票高低对贫困户进行排列。麻家渡镇店子街村要求所有村干部家庭率先不纳入贫困对象,积极做好直系亲属工作也不纳入,让全村群众心服口服。

  5、公示公告留痕迹。贫困人口识别工作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我县严格按照“农户申请、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批”四步程序进行,同时贯穿三个公示环节,全程公开,接受监督,体现公平公正、阳光操作。先以组或自然院为单位进行群众评议,然后将初选对象及认定理由上报村委会,经村民主评议小组统一评议、村委会和驻村干部核实后,在村民小组、中心院落、村务公开栏中同时进行二轮公示。公示无异议的贫困户名单报乡镇人民政府审核,并在乡镇人民政府网站进行第三次公示,并设立举报电话。公示结束后,县扶贫办再对乡镇上报的档案数据进行复审,最后在县内主要新闻媒体和扶贫网站上进行公告。县扶贫办在安排部署和检查督办工作中,要求所有临时性公示资料全部拍照存档,做到抓铁有痕、踏石留印。

  6、层层把关掌实情。在贫困人口识别期间,县委、县政府成立了四个督查组,由两办督查室主任带队进行了2次专项督查,每个乡镇抽查3个村,发现问题及时予以纠正,杜绝优亲厚友、平均分配、提供虚假信息以及拆户、分户和空挂户等现象发生。县扶贫办机关干部根据全省扶贫系统包镇联村的要求,实行分片包干负责,做到管理划片、责任到人。各乡镇分管领导和扶贫助理按要求到村到点、到边到角督导,确保检查督办不留空白。

  7、宣传发动抓透明。贫困人口识别涉及千家万户,必须把政策原原本本交给群众。在工作中,我们通过召开会议、发放资料、入户走访、媒体宣传等多种形式和手段,广泛宣传建档立卡工作的有关政策要求,使基层干部群众明白贫困人口认定的相关条件标准、申请审核程序等内容,让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大庙乡将建档立卡相关政策进行音频录制,要求各村每天早中晚3次通过村委会高音喇叭进行播放。擂鼓镇、麻家渡镇、双台乡还向广大农户发放《致农户的一封信》,提高群众政策知晓率。

  二、存在问题

  我县在建档立卡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政策宣传有盲区。极少数村宣传还不到位,群众政策知晓率较低。二是群众评议不规范。极少数村公示流于形式,群众评议记录不完整或内容简单潦草。三是政策理解有偏差。仍有极少部分村把贫困户等同于低保户,存在人为拆户、分户现象。四是致贫原因把握不准。对贫困户主要致贫原因分析不够准确,出现整村多户因病致贫或因灾致贫等现象。这些情况有待下一步纠正。

  三、几点体会

  通过实践,我县认为抓好建档立卡工作要把握好“四性”要求,即规范性、操作性、真实性、广泛性。

  一是规范性。贫困户和贫困村识别政策性强,群众关注度高,要严格按照基本流程进行,相关原始记录和档案资料(包括纸质、电子版)要存档备查。同时要准确理解和掌握政策精神、统计口径,不得优亲厚友,不得人为拆户、分户,避免执行政策走样。

  二是操作性。坚持顶层设计与基层实践相结合,细化识别标准,出台适合县情的可操作性办法。我们除总结了以直观目测法和评议评定法为主的识别方法外,还出台硬性规定:凡是村干部家庭一律不准纳入贫困对象,凡家中有吃财政饭的一律不准纳入贫困对象。用一把尺子进行衡量,有效堵住人情户、关系户,让纳入的和不纳入的人都心服口服,避免矛盾和问题的产生。

  三是真实性。从乡情、县情实际出发,把原被合并乡镇村组和边远极贫村作为贫困人口分布的重点区域,把国省道沿线、集镇周边和群众公认的富裕村作为贫困人口一般分布区域,反映最真实的情况,把真正的贫困村贫困户识别出来,确保民主评议真实有效,最大限度做到识别数据与贫困实际相契合。

  四是广泛性。民主评议小组的代表要能够代表方方面面,真正是群众的代言人,让大多数群众认可。在宣传上要横到边、纵到底,广泛宣传动员,把政策全部交给群众,得到广大群众的支持与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