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漳:县残联出台《南漳县残疾人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

27.07.2015  12:26

为鼓励南漳县残疾人学习掌握汽车驾驶技能,改善出行条件,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根据有关文件精神,南漳县出台了《南漳县残疾人汽车驾驶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

办法规定:凡具有南漳县常住户口,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且通过驾驶培训考核,取得机动车驾驶证的残疾人,按驾驶培训费用的50%给予补贴(培训期间生活、住宿、交通等其它费用除外)。残疾人汽车依法加装辅助装置,每人给予一次性补贴1000元。加装辅助装置费用小于补贴标准的,按实际费用给予一次性补贴。

本办法的出台是县残联党组在充分考虑残疾人实际需求的情况下出台的一项惠残政策,将为更多的残疾人实现便捷舒适的出行,平等参与社会生活提供了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