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通报10起环境违法典型案例

08.06.2015  19:53

   湖北日报讯(记者饶扬灿、通讯员叶相成)十堰方鼎公司未办理环保竣工验收,责令停产至验收合格,处以30万元罚款;湖北大洋车轮未执行环保“三同时”制度,危废贮存、处罚不规范,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十堰驰迈工贸有限公司暗管偷排,责令限期拆除暗管停止违法行为,处以10万元罚款……昨日,十堰通报去年底自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新查处的10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例。

   近半年来,该市环保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3800余人次,检查企业1500多家,督导29家电镀企业入驻电镀工业园,安全转移处置工业企业危险废物2830吨,对36起环境违法行为立案调查,对27家企业下达停产决定,3起违法案件被依法移送警方立案侦查,3人被行政拘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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