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普降中雪事故警情增多 交警提醒司机谨慎驾驶

04.02.2017  11:34

   中新网湖北新闻2月4日电 (熊伟 陈霞)1月31日早晨,十堰城区突降中雪,受天气影响,截至下午15时,十堰城区、县市、市管高速共接处交通事故183起,其中重伤1人,轻伤14人,涉客车事故2起,无死亡事故发生。

  31日上午8:30左右,因十堰境内普降小到中雪,汉十高速路面出现积雪结冰情况,汉十高速六里坪至十堰东路段双向多点相继发生4起小交通事故。9时许,土关垭至浪河路段雪下的较大,路段结冰严重,因驾驶员操作不当,加之路滑发生两车相撞。10时许,大川路段一辆面包车行驶过程中未安装防滑链,下坡时方向失灵滑入沟内。

  十堰交警提醒:1、出行尽量选择上午10时至下午4时,在气温较高时段通行。2、驾驶时应当加大行车间距。3、在弯道和坡路行驶时,应提前减速,尤其不要超车、急减速、急转弯和紧急制动。4、需要停车时,要提前采取措施,必要时可以利用发动机的转速来控制车速,多换挡,少制动。

  此外,十堰交警还提醒,遭遇雨雪天气,开车前要看看轮胎是否被雪覆盖,轮胎与地面之间有没有被冻住。如果有,应先把雪清理干净,将冰撬出来。如果冰冻得很硬,可以浇些温水,让冰融化,以免强行行车损坏轮胎。汽车刚开始行驶时车速不要太快,慢慢让轮胎暖起来,可避免轮胎打滑。停车时,避开积雪多、低洼结冰的地方,可以在停车入位前,在轮胎的位置垫报纸或塑料袋,再把车停好,以免轮胎与地面之间结冰。

  十堰交警特别提醒,无论是在城区道路还是国省道,一旦发生事故,在条件允许的情况下,驾驶员应该及时拍照后将车辆开到路边等候交警和保险公司。车辆不能移动时,应在事故区域前后设置警示标志提醒其他车辆,人员不要留在车内,转移至路边或高处等安全地带,避免因雨雪天路滑出现二次事故。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