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十堰开发区公安分局开展禁种铲毒专项行动

27.04.2020  05:30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26日电     湖北十堰开发区公安分局近期积极开展“平安荆楚”禁种铲毒专项行动,深入到辖区小区、山区开展全方位巡查,并广泛发动人民群众积极举报,全面禁种铲毒。目前共铲除罂粟520株,处罚3人,发放宣传资料2万余份。

  在行动中,民警查获居民刘某某在其住处院内菜地种植罂粟8株时,其辩称一家人发现罂粟开花非常漂亮,在院内种植只是为了欣赏,民警现场向其讲解了种植毒品原植物的危害性,普及非法种毒品植原植物法律后果,告诫花儿虽美非法种植同样受法律追究,现场对非法种植的罂粟幼苗予以铲除与收缴,并受案查处。

  针对群众认识误区,分局组织民警、村组干部、网格员和专职社工加大禁种铲毒宣传查处力度,深入田间地头、山坡树林、房前屋后等重点区域全面排查,2020年4月18日,仅一日发现铲除非法种植罂粟幼苗198株。

  通过专项行动的进一步深入开展,对非法种植罂粟的违法犯罪行为起到良好的震慑作用,取得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警方提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3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一)非法种植罂粟不满五百株或者其他少量毒品原植物的;

  (二)非法买卖、运输、携带、持有未经灭活的罂粟等毒品原植物种子或者幼苗的;

  (三)非法运输、买卖、储存、使用少量罂粟壳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非法种植罂粟、大麻等毒品原植物,一律强制铲除。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一)种植罂粟五百株以上不满三千株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较大的;

  (二)经公安机关处理后又种植的;

  (三)抗拒铲除的。非法种植罂粟三千株以上或者其他毒品原植物数量大的,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罂粟花美不若生命之花,诱惑再大不如美好未来。十堰经济开发区公安分局提醒大家:种植罂粟是违法犯罪行为!若发现有非法种植者欢迎大家积极举报。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