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市残联创新机制强化服务

08.06.2021  18:00

近年来,十堰市残联秉持“一切为了残疾儿童,为了残疾儿童一切”的理念,坚持把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作为重要民生工程,积极创新机制,探索路径,强化服务,提升水平,形成了“政府主导、残联主抓、机构实施、财政保障、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模式,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不断取得新成效。

一、完善机制,强化责任担当。

一是建立实施项目的领导机制。残疾儿童抢救性康复项目,涉及面广、政策性强、社会影响大。市残联着力完善组织管理体系,推动建立了市政府统一领导,各部门协调配合的联动机制,对市残联、市民政局、市人社局、市卫生健康委等有关部门进行了职责定位和分工,形成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合力,逐步建立起各司其职、密切配合、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县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协调配合工作机制。

二是建立实施项目的责任机制。为确保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落实落地,十堰市从强化责任入手,建立了上下联动的责任机制:即各级政府将残疾儿童康复救助纳入年度民生实事事项目标管理;各级残联与各定点康复机构签订康复服务协议;定点康复机构与儿童监护人签订康复协议;康复机构与康复技师建立责任分工、家长义务协助责任。在项目落实上,形成了人人身上有责任、个个肩上有担子的责任机制。

三是建立实施项目的运行机制。推行流程再造管理,加强对康复救助定点机构业务指导,对受助儿童事前申请审批、事中质量管理、事后完善档案资料等情况进行督导检查,确保儿童收训质量。

二、落实政策,实现康复服务全覆盖。

一是完善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在联合卫生等部门出台《关于加强儿童残疾预防与早期康复实施意见》的基础上,在全省率先出台《十堰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实施办法》。目前,全市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工作实现了由项目式运作到制度化保障的转变,残疾儿童康复由事后施救转为事先介入,逐步实现了残疾儿童早筛查、早转介、早治疗、早康复。

二是加强儿童残疾预防政策和制度制度宣传。各级残联借助“全国助残日”“残疾预防日”等活动时间节点,充分利用报刊、电视、互联网、微信等自媒体,大力宣传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政策和制度,使有康复需求的残疾儿童家庭尽早知晓,主动申报救助项目。同时,通过十堰医学会儿科专业委员会举办12期《0-6岁儿童残疾筛查工作规范(试行)》培训,印发《残疾预防》宣传读本1万册。

三是实施关心关爱帮扶举措。全面落实残疾儿童康复救助制度,按照“抓早抓小、分类补贴、应补尽补”的原则,对全市范围内的0-14周岁残疾儿童实行康复救助,切实保障各类残疾儿童康复需求。2020年,全市开展残疾儿童脑瘫、智障、孤独症、听力语言等康复救助1313人次。通过康复救助,残疾儿童在认知、模仿、语言沟通、生活自理及社会适应能力等方面都有明显提高和改善,既减轻了家庭负担,又促进了社会稳定。新冠肺炎疫情期间,坚持“停学不停课”,切实保障残疾儿童康复的连续性。组织引导全市14家定点康复机构借助网络平台设立“空中课堂”,采取推送网络课程、视频远程教学、指导家庭康复、开展家长咨询等形式,共为674名残疾儿童提供免费线上“一对一”康复训练课时21917节,群体课时4715节,确保残疾儿童的康复效果。

四是简化审批流程,一次性办理。发挥“互联网+”的网络优势,建立残疾儿童随报及早期康复信息平台,进一步优化残疾儿童家长申报流程,实行告知承诺制度,极大提高了康复救助时效。

三、优化服务,提升残疾儿童康复质效。

针对适龄残疾儿童的康复教育问题,市残联积极探索残疾儿童康复救助服务新路径。

一是探索医教结合。在国药东风花果医院开展脑瘫患儿医教结合试点项目,较好地解决了脑瘫患儿康复与教育脱节的现状。目前,已累计资助150名患儿。“医教结合”的办学模式,不仅解决了家长对康复和教育的选择顾此失彼的矛盾,也为这些儿童的身心健康发展提供了较为科学的广阔的发展空间,更体现了“权利为本”、“儿童为本”的赋权理念。市残联集特殊教育与康复医疗为一体的新型服务保障体系的成功做法,被湖北电视台《生活频道》、秦楚网、十堰电视台《健康有约》《直播十堰》等媒体进行专题报道。

二是开展送教上门。对于不具备入学条件的重度残疾儿童,整合相关社会资源,采取“一人一案”的方式,提供送教上门服务,做到常态化、精细化。目前,共为200名重度残疾儿童提供了送教上门服务。

三是巩固残疾儿童入学率。全面落实《湖北省第二期特殊教育提升计划》,通过落实“一人一案”、随班就读、开展送教服务等措施,确保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达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