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刑警从警17年首次参加儿子毕业会被误认人贩

18.09.2014  20:03

   中新网湖北新闻9月18日电 (刘道西 朱晓慧 尚华珍)“今年6月,儿子小学毕业,我第一次去学校参加他的毕业会,儿子的班主任初次见到我后,还以为我是拐卖孩子的人贩。”湖北省十堰市公安局东岳分局刑侦大队副大队长宋志伟介绍,自己参加工作十几年来,每年都有一大半时间是在单位或外地度过,家中大小事情全部是妻子在管。

  今年37岁的宋志伟,1997年大学毕业后,就参加公安工作,一直从事刑侦工作至今。17年来,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二次,获得湖北省公安机关“十佳信息化应用标兵”、十堰市公安局“十佳民警”、十堰公安“十大形象民警”提名奖、十堰市公安局“破案标兵”、十堰市直机关工委“优秀党员”、十堰市公安局“优秀党员”等荣誉称号。

  近日,笔者走进宋志伟工作和生活的地方。在他的办公室,笔者看到一个旅行袋,袋子中装有换洗衣服和洗漱用品。“大家都是有父母、儿女的,我是队长,我不奉献谁奉献。”宋志伟朴实的说,自己多操点心,弟兄们就可以多点儿时间陪家人。

  当问到从警以来最后怕的一件事时,宋志伟陷入了沉思,那是2010年,在一起绑架案中,嫌疑人将人质劫持在茅箭区马家河里面的一栋废弃的民房内。当宋志伟和战友搜索到现场时,室内漆黑一片,仅有一个窗户可以进入。宋志伟毫不犹豫,第一个冲进室内,控制了一名持刀歹徒,将人质安全解救。

  回想起惊心动魄的那一幕,宋志伟仍心有余悸的说:“当时屋里漆黑一团,假如嫌疑人给我一刀,我是一点防备也没有,因为我当时的注意力全部在人质的安全上面。但在那种情况下,我是队长,我必须第一个冲进去!我不先上谁先上。”直到现在,宋志伟也没有给家人讲过这件事。他说,自己时常面临危险,不能让家人担惊受怕。

  今年1月3日,在部督特大贩毒案中,经历了连续10余个小时的抓捕工作过后,在审讯过程,宋志伟挑了一个最硬的“骨头”来啃。为了“攻克”贩毒人员陈某,他春风化雨聊家庭生活,语重心长谈毒品危害,仅用两个小时就获得了嫌疑人的信任,如实地供述了伙同他人在随州、武汉、襄阳、十堰大肆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

  随后,在另一个嫌疑人邹某经两轮审讯无果后,宋志伟说,还是我来吧!攻城必先攻心,他依然首先和嫌疑人拉起家常,谈生活经历,聊成长故事,通过朋友般的交心谈心,最终嫌疑人痛哭流涕,如实交代了贩卖毒品的犯罪事实。他的战友问到:“宋大,这熬了两天,你不累吗?”宋志伟吁了口气,“我是队长,我不攻坚谁攻坚?

  正是这种攻坚克难的决心,在2013年省督陕西籍李某特大盗窃汽车案中,宋志伟带领他的团队,辗转湖北、河南、陕西、湖南、江苏五省多地,连续奋战七天七夜,成功破获盗窃汽车案40余起,追缴14台赃车,涉案价值400余万元。七天七夜,头在枕头上的时间不过几个小时,但宋志伟说,案子破了,再多的疲倦都忘记了。

  在工作之余,宋志伟经常学习总结一些新战法、新经验。仅今年以来撰写的典型案例和技战法,多次被省厅乃至公安部采用。另外,宋志伟还言传身教,带领侦查员撰写了一批高质量的信息化应用材料,被省厅、市局采用推广。

  “要想做一名合格的刑警,必须要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从警十几年来,宋志伟无数次拒绝贿赂、吃请,至于参与破获多少起案件,宋志伟自己也说不清。

  翻开宋志伟的履历,仅2012年至今,宋志伟带队破获了各类案件1000余起,抓获违法犯罪嫌疑人200余人,为人民群众和企业挽回了各类损失400余万元。(完)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