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堰一男子使用“遗失的驾驶证”超员载客

08.02.2017  02:38

   中新网湖北新闻2月7日电 (陈霞 白晶)2月3日,十堰市公安交管局四大队在十堰张湾区朱庄路查获一起严重超员的大客车。2月6日,十堰公安交管局依法对这名违法驾驶员给予停运两天,一次记12分,罚款900元;准驾车型将由A1、A2降为A2、A3;取消春运资格的处罚。

  2月3日,十堰交警四大队执法民警在十堰朱庄路3公里路段,查获一辆通村中型客车超员达33.3%。该车前挡风玻璃严重开裂仍“带病”继续行驶,存在安全隐患,属于机件不符合安全要求违法。

  该车驾驶员黄某(男,60岁,准驾车型A1、A2)在2016年12月份就因为超员载客被四大队民警查获,被记6分,罚款200元。当时,十堰交警四大队民警依法扣留了黄某的驾驶证。就在此次对该驾驶员进行调查处理时,民警发现黄某以驾驶证遗失为由补办了驾驶证,而超员载客被查获时他使用的正是“遗失的驾驶证”。面对民警询问,黄某对使用原驾驶证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根据相关法规,交管局对黄某涉嫌3项交通违法分别裁决,合并执行,最终给予黄某停运两天,罚款900元,记12分;准驾车型将由A1、A2降为A2、A3;取消春运资格的处罚。并将黄某补办的驾驶证移交车管所。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