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市江汉区人民政府近年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情况的报告

22.01.2017  12:31

五年以来,江汉区人民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上级政府法制部门的正确指导下,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目标,完善行政决策机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行政执法监督,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得到提高,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新成效。现将我区五年以来推进依法行政工作的情况报告如下: 

一、五年工作回顾

(一)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工作的组织领导。

一是成立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全面部署依法行政工作。坚持把推进依法行政摆上政府重要议事日程,认真贯彻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及《中共湖北省委、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法治湖北建设纲要〉的通知》、《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武汉市法治政府建设规划(2013—2017)〉的通知》,成立以张俊勇区长任组长,全体副区长任副组长,区政府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全区依法行政工作的领导。区政府每年初研究制定《江汉区人民政府法制工作要点》、《江汉区法治政府建设重点工作安排》,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进行全面部署。区政府各部门均成立了依法行政领导机构,按照区政府的部署明确了管理责任和工作目标,以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为重点,采取有效措施,抓好依法行政各项工作的落实。

二是注重加强法治教育培训,提高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区政府坚持把法治教育培训纳入政府工作人员培训的重要内容,坚持中心组学法制度、法治专题培训制度等,形成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长效机制。开展行政执法人员资格培训和定期轮训,结合实际工作举办依法行政培训班,每年分级分类组织各级领导干部、行政执法人员1000余人次,系统学习了《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强制法》、《武汉市城市综合管理条例》等规范政府共同行政行为的法律法规及重要文件。通过举办“江汉论坛”报告会,每年邀请大专院校专家教授作专题辅导报告,学习《关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政府的几个问题》、《湖北省行政问责办法》等重要文件规定,提高领导干部依法行政的意识和能力。加大法治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普法讲师团巡回宣讲200余场次;举办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演讲、法制文艺演出50余场;组织召开普法工作会议、经验交流会14次;开展各类专项整治活动50余次;制作宣传展板和宣传挂图900多块(幅);发放法治宣传扇、法治台历、宣传册等宣传资料24万多份。

三是坚持开展依法行政评议考核。区政府将依法行政工作成效纳入绩效考评体系,完善年初有目标、日常有检查、年终有考核的依法行政考核机制,制发《江汉区依法行政工作绩效目标考评计分办法》,设定了依法行政组织领导和保障措施,重大行政决策合法率,规范性文件合法率,行政管理和服务综合合格率,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败诉率,重大违法行为情况,社会矛盾防范和化解及依法行政重要工作等八个方面的考核项目,并区分街道办事处和区政府部门两种考核对象,设定了明确、具体的考核内容、分值、考核标准和考核方法。根据该考评办法,区政府法制机构采取集中考评和随机走访相结合的方式,对全区54个考评对象进行年终评议,评审率100%。

(二)不断完善推进依法行政的制度建设。

一是完善决策程序规则。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制发了《江汉区人民政府办理市政协十二届四次会议1号建议案工作方案》,成立了由区人民政府分管副区长负责的市政协1号建议案办理领导小组,对全区政府重大决策工作进行部署,明确工作目标,细化责任分工,精确进度安排。在充分领会我市重大决策程序规定的原则和精神基础上,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制发了《江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对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行政决策法定程序作出明确规定并切实抓好落实。区政府常务会议对涉及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事项、专业性强的决策事项,以及规划建设、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等涉及广大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均严格依照法定程序予以决策,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如在电器集团片、汉口饭店片等23个旧城改造项目启动前,均认真听取征收范围社区居民群众意见,组织专家论证,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依法依规开展征收工作。

二是推进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认真贯彻落实《武汉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条例》,对全区行政执法主体及执法依据进行逐一清理,并将其中30个行政执法主体作为第一批公示对象,在区政府法制办网站进行了对外公告。按照“区属街管街用”的原则,梳理街道行政执法依据,拟定街道执法权力清单182项(其中公安65项,食药监37项,工商42项,城管38项),并在门户网站对社会公示。建立联勤联动协调机制,先后制发《江汉区行政执法工作考评暂行办法》、《江汉区行政执法人员培训工作暂行规定》、《江汉区街道依法行政工作例会暂行规定》等各项制度,推动建立以城市管理为骨干、公安为保障,交通、食药监、工商等相关行政管理部门共同参与的联动工作机制和相对稳定的联勤队伍,增强城市治理问题快速发现和处置能力。按照与市创治办签订《足额配置城管执法人员承诺书》要求,足额配置城管执法队伍,全区现有城管编制数308人(含一线执法人员241人、区城管委机关行政人员28人以及各街道城管科工作人员39人,占全区常住人口的万分之4.24),达到万分之四的配置要求。

三是注重发挥法律顾问制度在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聘请律师担任区政府常年法律顾问,在政府重大决策和签署重要的经济法律文书前均注重听取法律顾问意见。坚持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制度,五年来经区政府法律顾问室审核把关的行政合同和各类事务性文件270余件,内容涉及重大工程项目建设、社会保障等各个领域。坚持区政府法制工作机构负责人固定列席区政府常务会议、区长办公会以及重要专题会议制度,及时为有关行政决策把好法律关。政府在处理突发性事件和涉法性事务时,均要求法制机构人员介入,帮助审查把关,提供法律服务。区财政对全区推进法律顾问工作每年安排专项经费300万元予以保障。

四是进一步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湖北省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省政府第349号令),认真落实规范性文件的制定发布、合法性审查、备案监督等工作制度,促进规范性文件制定的程序化、规范化。对区城改办、区国资办等部门报送的《江汉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操作细则》、《江汉区预算单位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管理办法(送审稿)》等11件文件,经法制机构进行规范性文件事前合法性审查后,提出修改意见。通过审查,纠正了在制定规范性文件中作出的不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确保了规范性文件制发的严肃性。

(三)切实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

一是开展全区权力事项“三单动态清理”工作。按照部门权责更加明晰、程序更加严密、运行更加公开、制约及时有效、责任追究规范的要求,落实权力清单制度,每年两次对全区33家单位和部门的行政权力和政务服务事项进行动态清理。截止目前,区级实施的行政权力事项基本确定为2141项,其中,行政许可类92项,行政处罚类1588项,行政强制类87项,行政征收类11项,行政给付类15项,行政检查类144项,行政确认类32项,行政奖励类6项,行政裁决类4项,其他类162项;按照市“先承接、后清理”的要求,区承接市下放行政权力事项1565项,并率先在区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了公开。

二是认真做好行政应诉工作,发挥行政复议的层级监督作用。认真开展行政应诉工作,在行政诉讼案件数量上升的情况下,积极应诉以区政府为被申请人和被告的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案件226件,严格按照规定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依据、证据和其他相关材料,尊重并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的判决和裁定。以贯彻《行政复议法》和《行政复议法实施条例》为重点,认真落实《湖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各项工作要求,2012年10月成立江汉区行政复议委员会,吸收专家学者、专职律师参与区内重大行政复议案件的办理和研讨,保障复议渠道畅通,改进行政复议审理方式,完善行政复议案件调查、调解、和解机制,五年共办理涉及房屋、工商、质监、物价等部门的行政复议案件134件,按照重依据、重证据、重程序的原则,公正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依法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并结合我区行政复议办案实践,制发2014、2015年度行政复议指导案例。

三是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决议和决定,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报告工作,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政协的民主监督以及新闻舆论监督和社会公众监督,切实办理好人大议案、政协提案。2012年8月,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专题报告了江汉区近年来的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16年6月,区政府向区人大常委会专题报告了江汉区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强化行政监察和审计监督,深入开展治庸问责。组织成立“六项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和“三项专项治理”工作专班,重点围绕公款消费、财务票据突出问题、党员干部“带彩”娱乐问题以及违规发放津补贴等问题,开展专项整治和治理。五年受理治庸投诉件1059起,受理办结率和按期回告率均达100%,问责168起326人,保证执法活动的廉洁和公正。

四是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积极稳妥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是推进依法行政,打造阳光政府的重要举措。区政府针对公众关切,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加强政务公开和服务,主动、及时公开各类政务信息1.2万余条,发布江汉政务微博1.9万余条,增进了公众对政府工作的了解和理解,保障了公众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区政府办、区财政局落实政务公开制度,建立并完善“财政预决算”和“财政专项资金”专栏,公开专项资金13项,73家预算单位完成了部门预算公开工作。

(四)不断增强行政执法工作效能。

一是打造一流的政务服务网络,不断提高行政效能。以“政务服务四风问题专项整治”为抓手,修订和完善了《江汉区政务服务中心管理办法(试行)》、《行政效能电子监察综合绩效考核办法(试行)》等相关制度,进一步规范全区政务服务机构的管理。对行政许可事项和公共服务项目的审批流程进行优化提高,按照“许可预告、一门受理、网上转办、并联审批、限时办结、监控测评、事后跟踪”的原则,不断深化推进并联审批。推行“三证合一”,企业只需一次性提供相关资料,就可由工商部门核发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2015年9月10日“三证合一”实施以来,已为400余家企业在三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办理工商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有效的保障了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工作顺利实施。

二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开展行政执法专项监督检查。成立了以区政府法制机构为主的执法检查专班,对全区各行政执法机关每年已办结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案卷等九类行政执法案卷进行抽查,共抽查各类执法案卷600余件,通过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来发现、找出基层执法部门存在的工作职责不清、效率不高等问题,并逐一下达行政执法监督建议书,督促其及时加以整改,从而进一步规范执法行为,防止自由裁量权的滥用,做到公平、公正行使行政权力,提高执法水平和能力。

三是严格审查行政执法证件申领资格,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管理。根据《武汉市行政执法证件管理办法》的规定,规范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工作,要求行政执法人员初次申领或证件到期换发证件必须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认证培训考试,未经执法资格考试合格,不予授予执法资格,不得参加执法活动。五年来,在组织学习培训的基础上,严格审查执法人员的资质能力,依照规定换发、新办行政执法证1800余人次。

五年来,我区在推进依法行政等方面取得了新的成效,但在以下几个方面也有待进一步加强:一是依法行政的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少数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法治意识不够牢固,依法行政工作开展不平衡的现象仍然存在。二是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少数行政执法人员还存在行政执法不够规范的问题,解决行政争议、化解社会矛盾的能力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三是依法行政工作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工作中还存在执法力量不足,执法协调不够等问题。

二、今后五年依法行政工作重点

2016年是实施“十三五”规划的起始年,做好全年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具有承前启后的重要意义。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按照市政府统一部署,在市法制办指导下,全面总结推进依法行政的经验和成效,进一步抓好以下几个主要方面的工作:

(一)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形成与法治政府建设相适应的良好氛围。结合实际,开展各类法治宣传教育活动。大力学习宣传中共中央、国务院《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及省、市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和《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强制法》等方针政策和综合性法律法规,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依法行政和建设法治政府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衡量标准,明确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任务和具体措施,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深入开展。坚持把领导干部带头学法、模范守法作为树立法治意识的关键,完善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加强法治文化建设,把法治教育纳入精神文明创建内容,形成与建设法治政府相适应的良好氛围。

(二)加大工作落实力度,完善依法行政工作机制。一要认真落实《武汉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及《江汉区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严格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明确。二要进一步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在制定重大行政决策、推进依法行政中的积极作用。三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等执法行为。四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和政府信息公开各项规章制度,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渠道。四要进一步完善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执法主体资格管理、行政复议、信访、定期报告和依法行政工作考核等制度。

(三)注重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一要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加强行政问责规范化、制度化建设,增强行政问责的针对性和时效性。组织开展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坚持将行政执法评议考核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绩效评估工作。二要加强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完善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规定,落实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制度,确保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合法、科学。三要进一步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标准,规范裁量范围、种类、幅度,加快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严格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实行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加强行政复议工作,切实纠正违法或不当的行政行为。组织开展执法检查,促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四要继续深化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定期对街道依法行政情况进行督查,开展执法案卷评查、专项执法检查等活动,组织街道执法人员进行上岗培训、跟班学习、更新培训和轮训集训。五要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完善行政执法人员法治能力考查测试制度,推进行政执法人员转变执法理念,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

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任务艰巨,责任重大。我们将以更加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而努力奋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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