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新平衡

25.12.2017  17:49

近年来,湖北省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受理的案件数急剧攀升。2012年至2016年,汉阳区法院受理各类案件数从3788件增长到8268件,增长了118%;今年1至9月收案9234件,同比增加17.9%,而该院仅有法官49名。面对此种境况,汉阳区法院于今年1月开始实行“3+1”模式,按照“三大诉讼加执行、全面实行繁简分流、促进审判质效提升”的工作思路,在刑事、民事、行政、执行工作各阶段、全方位推行案件繁简分流,将繁简分流机制改革向全面、纵深推进。今年6月,汉阳区法院被最高人民法院授予“全国法院案件繁简分流机制改革示范法院”荣誉称号,被湖北省委授予“湖北省改革奖”。 

三大诉讼加执行,繁简分流全覆盖

“您好!您的案件我院已经受理,接下来我们将在初步审查案件难易程度之后,再将案件分配至专业的法官为您办理,请耐心等待。”在汉阳区法院,一起案件登记受理后,不会直接进入审判业务庭,而是经过大诉讼服务中心进行初步繁简甄别,实现繁简分流。

汉阳区法院的大诉讼服务中心由立案庭、诉讼事务服务中心、民事速裁团队整合而成,对内作为全院繁简分流立案分案的枢纽,统一负责各类新收案件的繁简筛选,由立案程序分流员根据案件类型和繁简程度将其分配至各类简案快办团队与繁案精审团队办理;对外作为“三调联动”工作的主责部门,成为全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工作中枢。

目前,汉阳区法院49名法官中,有10名法官专门负责办理简案,全院约一半的案件都由这10名法官审结,办案效率大幅提升,而当事人因不服判决而上诉的比率却逐年下降。

“在案件进入审判阶段之前,根据要素进行繁简分流,能大大提高后期审判效率。”汉阳区法院相关负责人介绍,“很多简案都有相似之处,由专人专办同类型案件,不仅效率高,办案质量也有保证。”

三层过滤,全方位借用社会各方力量

“武汉市汉阳区人民法院委托您调解一起买卖合同纠纷,请登录客户端进行相应操作。”

8月16日,汉阳区法院的特邀调解员周佩芬、周翠玉在该院法官李忠的指导下,分别利用“在线法院”平台,与当事人视频连线,顺利调处了4件跨地域大标的经济纠纷案件。

4件案件的原告系某医药公司,被告系广东省4家医疗企业,因支付货款产生纠纷,标的额合计150余万元。鉴于本案法律关系简单、事实清楚、争议不大,且原、被告均表示愿意调解,考虑到4被告均在广东,汉阳区法院的李忠将案件委托给特邀调解员,通过“在线法院”平台进行在线调解。在调解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仅用半个小时即达成调解协议。

这仅仅是汉阳区法院创新案件繁简分流机制、分层次利用审判资源的一个缩影。汉阳区法院对诉至法院的各类纠纷均实行三层级过滤。

一层在正式提起诉讼前,引导当事人选择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快速化解矛盾纠纷。二层收到诉状后、正式立案前,将适合通过调解方式处理的案件,在征得双方当事人同意后,委派给人民调解组织、专业调解组织以及特邀调解员调解。三层在正式立案后,实行按类分案、专业办案,将刑事、民事、行政和执行案件按照既定标准进行繁简区分,分配至相应审判执行团队办理。

刑事案件采取两层过滤:将符合条件的刑事速裁案件分流至刑事速裁团队办理,将被告人认罪认罚的刑事案件交刑事团队轻刑快办。民事案件采取“四分法”:对适宜司法调解的案件进行诉前调解;对符合条件的小额诉讼案件实行一审终局;对事实争议不大、标的额50万元以下的案件交民事速裁团队快速办理;对复杂案件交专业审判团队精心审理。

从送达到执行,全流程加速运行

“谢谢法官,我们一定好好配合法院的工作,主动找小区物业协商解决矛盾。”1月16日晚8点,汉阳区法院民事速裁团队开展了2017年度首次夜间集中送达工作,赴三环外的居民小区对34起物业纠纷案件和2起民间借贷案件的36名被告业主送达起诉状、开庭传票等诉讼材料,同时,初步了解业主们的想法,为案件的快速化解添石铺路。

为解决送达难,汉阳区法院民事速裁团队探索出电子送达、传真送达、集中送达与夜间送达的方式,有效拓展了送达渠道,提高了送达成功率。同时,在送达过程中还注重发挥送达程序的延伸效能,进一步摸清当事人诉求,对当事人表示放弃答辩期的,直接排期开庭。

“啪!”随着清脆嘹亮的法槌声敲响,6件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相继结案。7月13日,汉阳区法院民事速裁团队法官在交通大队巡回法庭开庭审理两起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在旁听的群众中,有另外4起类似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的当事人,因赔偿金额未能达成一致,案件办理出现困难,在法官的建议下,这4起案件的当事人旁听了同类案件的庭审。在获悉了类似案件判决结果后,旁听的当事人调整了心理预期,降低了赔偿诉求,当日,这4起案件全部调解成功。

类似“门诊式”庭审、“要素式”庭审等新型庭审方式,已经成为汉阳区法院破解“案多人少”难题的重要途径。对同一诉讼参与人或同一类型案件,集中排期审理,对事实清楚、争议不大的案件,当庭制作令状式、要素式、表格式裁判文书并当庭宣判送达,审判效率大幅提高。

为进一步提升执行质效,汉阳区法院还积极探索“分段集约、繁简分流、类案集中办理”的执行新模式,将执行实施权分解为财产调查权和财产处分权,在执行团队内分设财产查控组和财产处置组,采取网络批量查控财产信息、地域集中调查执行信息、集约化处置财产等形式,打造简案快执流水线。今年以来,快速执行案件办理期限为35天,执行到位率为88%,较普通执行案件提升26%。

“通过‘复杂案件精细化审理、简单案件快速化办理’,今年以来,我院简案办理平均时间明显缩短,上诉率同比下降12.1%。下一步,我们将更新理念、创新机制、革新技术,在繁简区分、类案同判上出实招、求实效,努力实现公正与效率的新平衡。”汉阳区法院院长殷磊如是说。

 

 

责任编辑:潘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