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老龄办常务副主任王建军赴湖北检查《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

01.12.2015  12:37

  11月25日至28日,民政部党组成员、全国老龄办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王建军率全国老龄办综合部主任高成运以及全国老龄委部分成员单位联络员等一行赴湖北,就《中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执行情况开展终期检查。

  26日上午,省老龄委常务副主任、副省长甘荣坤热情接待了王建军常务副主任一行。随后,省政府在武汉东湖宾馆召开了座谈会。省政府副秘书长聂昌斌致辞。省老龄委副主任、省民政厅厅长、党组书记彭军受省政府委托,汇报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主要目标完成情况、实施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的主要做法、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实施和老龄事业发展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及下一步老龄工作和老龄事业发展的打算和建议。座谈会由省老龄办主任、党组书记尹本武主持,省老龄办机关各处、直属单位负责人以及省老龄委部分成员单位有关同志参加了座谈会。

  王建军常务副主任对我省贯彻落实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一是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老龄事业发展。省老龄委主任一直由省委常委、常务副省长担任,省老龄委有成员单位近30个,为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组织支撑;在“十二五”期间,不仅以省政府名义出台了《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省委省政府还出台了《关于进一步加强老龄工作的意见》,对老龄事业发展的方方面面进行了界定,具有较强的前瞻性和可操作性,这在全国不多见。二是对老龄事业发展的认识全面。省“十二五”规划内容涵盖面广,工作比较全面,对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提出了全口径的目标任务和保障措施。三是重点突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到位;养老床位建设较快,在历史欠账较多的情况下快速抵近目标要求,实属不易;基本养老保险赡养标准位列全国靠前;老年宜居环境建设、城乡基层老年协会和基层老年文化设施建设都具备了良好的基础,整体情况不错。

  对我省“十二五”期间老龄事业发展存在的不足,王建军常务副主任指出,一是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已颁布实施了3年,全国人大高度重视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也开展了执法检查,我省要抢抓机遇,尽快修订出台实施办法。二是要更加重视农村老龄问题,要加强研究,加大基础设施建设力度。

  对规划“十三五”期间老龄工作问题,王建军常务副主任强调,一是要注重连续性。规划不能断层,要把过去行之有效的理念、制度延续下去。二是要有针对性。要站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高度,落实精准扶贫要求,解决好贫困老年人的脱贫和养老问题。三是要有前瞻性。要树立积极老龄化、健康老龄化、法制老龄化、和谐老龄化理念;要围绕老年人同步全面进入小康社会这个奋斗目标完成好工作任务;要抓住一个重点,就是补短板。缺什么补什么,什么弱就加强什么,比如老年人精神文化生活问题、老年人居住环境问题等;要夯实老龄工作体制机制这个保证。

  26日下午至28日上午,检查组一行先后调研了武汉市东亭社区、咸宁市咸安区浮山办事处梅园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咸安碧桂园老年宜居社区和嘉鱼县新街镇港东村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查看了宜居社区建设和居家养老服务等情况,并分别听取了武汉市、咸宁市贯彻执行老龄事业发展“十二五”规划情况,座谈了解老龄委成员单位、相关部门、基层单位及老年人代表对编制老龄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期待与建议。

  省老龄办主任、党组书记尹本武,武汉市、咸宁市以及有关县(市、区)党政主要领导和老龄办负责人参加调研。(省老龄办 李俊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