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出租车起步价周日起调至10元 15日前为过渡期

21.01.2015  10:34

  记者付莎 通讯员王丽华

  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昨日公布采纳听证会意见后的武汉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营运价格新标准。市物价局表示,元月25日至2月15日为出租车计价器调整过渡期。过渡期间,已调计价器的出租车按新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车辆仍按老标准执行。

  2014年12月23日,“武汉市调整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召开,18位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了7条主要意见。

  等候费调整为每2分半钟加收1元

  7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等候费调整幅度过大,建议适当降低。市物价局将等候费从听证方案的每累计2分钟加收1元调整为每2分半钟加收1元,这样既考虑了司机因道路拥堵、等候费偏低,不愿在高峰时段运营的情况,也兼顾了乘客的利益。

   电召服务费调整为4元/车次

  大部分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电召服务费调整过高,建议不调或少调。市物价局将电召服务费从听证方案的5元/车次调整为4元/车次,这样既适当补偿司机前往接乘地点的成本费用,鼓励其积极参与电召服务,又兼顾乘客的支出负担。

   加强行业管理

  大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加强行业管理,调整运价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对此,市物价局表示,《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全市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管理体制的意见》已对改革出租车行业监管体制,加强出租车经营企业监管和加强驾驶员管理,改善出租车服务和营运环境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调整运价的同时,物价部门将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规范价格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回空里程调整为10公里

  部分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回空里程太短,建议回空里程以15-20公里为宜。市物价局表示,出租车回空费是运价的组成部分,调整回空里程必须与调整公里租价统筹考虑。拟定的回空里程是从现行7公里调整为10公里,已考虑了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市民出行范围不断增大的因素,同时也考虑了其他城市的做法。如果再延长回空里程,就得提高公里租价,调整拟定的运价体系。因此,对于调整回空里程的建议不予采纳。

   起步价调整为3公里10元

  有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将起步价定为12元或8元。市物价局表示,听证方案中拟定的起步价标准,是在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考虑了同其他城市出租车起步价的比较,与其他交通工具的比价关系,以及市民承受能力等因素。现行起步价3公里8元,尤其是起步公里内分段计价,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刺激了大量短途客流,导致高峰时段“打的难”。起步价调整幅度过高(从8元调至12元),对短途乘客影响幅度过大,出租车服务车次将大幅下降。因此,本次出租汽车起步价标准为,2.0L以下排量3公里10元,2.0L及以上排量2公里10元。

   不增加夜补费

  有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增加夜补费的建议。市物价局表示,2000年,武汉市出租车取消夜补费。这一举措主要是参照全国其他城市做法,同时考虑适应城市的发展,对完善出租车运价结构来说是一种进步。因此,本次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中不增加夜补费。

   继续保留燃料附加

  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将燃料附加并入计价器内或取消燃料附加。市物价局表示,燃料附加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建立的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它的作用在于缓解和疏导燃料价格频繁变动对出租车运价的影响,避免出租车运价频繁调整。而将燃料附加放进计价器内,每次变动需要调整计价器,而每次调整计价器,从芯片制作到调整完毕,最少需要一个月时间。因此,本次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中继续保留燃料附加,同时对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进行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