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日起武汉出租车起步价调至10元 停收燃料附加费

21.01.2015  10:26

  经市政府同意,市物价局昨日公布采纳听证会意见后的我市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营运价格新标准。市物价局表示,元月25日至2月15日为出租车计价器调整过渡期。过渡期间,已调计价器的出租车按新标准执行,未调计价器的车辆仍按老标准执行。

  2014年12月23日,“武汉市调整中心城区出租汽车运价”听证会召开,18位听证会参加人提出了7条主要意见。

   等候费调整为每2分半钟加收1元

  7位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等候费调整幅度过大,建议适当降低。市物价局将等候费从听证方案的每累计2分钟加收1元调整为每2分半钟加收1元,这样既考虑了司机因道路拥堵、等候费偏低,不愿在高峰时段运营的情况,也兼顾了乘客的利益。

  电召服务费调整为4元/车次

  大部分听证会参加人认为电召服务费调整过高,建议不调或少调。市物价局将电召服务费从听证方案的5元/车次调整为4元/车次,这样既适当补偿司机前往接乘地点的成本费用,鼓励其积极参与电召服务,又兼顾乘客的支出负担。

  加强行业管理

  大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加强行业管理,调整运价的同时提高服务质量。对此,市物价局表示,《武汉市人民政府关于改革全市客运出租汽车运营管理体制的意见》已对改革出租车行业监管体制,加强出租车经营企业监管和加强驾驶员管理,改善出租车服务和营运环境等方面作出了具体规定。调整运价的同时,物价部门将督促行业主管部门加强监管,规范价格行为,提升服务质量。

   回空里程调整为10公里

  部分听证会参加人认为回空里程太短,建议回空里程以15-20公里为宜。市物价局表示,出租车回空费是运价的组成部分,调整回空里程必须与调整公里租价统筹考虑。拟定的回空里程是从现行7公里调整为10公里,已考虑了随着城市规模扩大,市民出行范围不断增大的因素,同时也考虑了其他城市的做法。如果再延长回空里程,就得提高公里租价,调整拟定的运价体系。因此,对于调整回空里程的建议不予采纳。

  起步价调整为3公里10元

  有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将起步价定为12元或8元。市物价局表示,听证方案中拟定的起步价标准,是在出租车运营成本的基础上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考虑了同其他城市出租车起步价的比较,与其他交通工具的比价关系,以及市民承受能力等因素。现行起步价3公里8元,尤其是起步公里内分段计价,在全国处于最低水平,刺激了大量短途客流,导致高峰时段“打的难”。起步价调整幅度过高(从8元调至12元),对短途乘客影响幅度过大,出租车服务车次将大幅下降。因此,本次出租汽车起步价标准为,2.0L以下排量3公里10元,2.0L及以上排量2公里10元。

  不增加夜补费

  有听证会参加人提出增加夜补费的建议。市物价局表示,2000年,我市出租车取消夜补费。这一举措主要是参照全国其他城市做法,同时考虑适应城市的发展,对完善出租车运价结构来说是一种进步。因此,本次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中不增加夜补费。

   继续保留燃料附加

  部分听证会参加人建议将燃料附加并入计价器内或取消燃料附加。市物价局表示,燃料附加是根据国家政策规定建立的出租车运价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它的作用在于缓解和疏导燃料价格频繁变动对出租车运价的影响,避免出租车运价频繁调整。而将燃料附加放进计价器内,每次变动需要调整计价器,而每次调整计价器,从芯片制作到调整完毕,最少需要一个月时间。因此,本次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中继续保留燃料附加,同时对出租汽车营运价格与燃料价格联动机制进行完善。

  春节前完成

  计价器调整

  增加运力缓解打的难

  关注>>>

  新运价方案涉及全市15637辆出租车的计价器调整,为此,市交委客管处关于出租车调价的各项配套工作正式启动。

  市客管处负责人介绍,此次计价器调整计划预计下月15日结束,市客管处将在全市设立武昌、汉口2个计价器调整点同时进行,计划每天调整1000台左右,对各个出租车公司的车辆进行详细安排,尽量减少出租车因调价耽误时间带来的损失。

  据了解,此次调整计价器的所需费用全部由出租汽车经营企业和个体经营者承担。调价期间,新旧两种价格并存,乘客付费以计价器出票上显示的数额为准,已完成“升级”的出租车按新运价方案执行,停止收取燃料附加费;未升级的出租车按原价执行,可收取燃料附加费。

  记者了解到,为缓解市民“打的难”问题,市交委客管处已着手研究关于中心城区、新城区运力增加的方案,成立了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出租汽车企业及驾驶员组成的出租汽车运力咨询委员会,并综合建成区面积、人口、道路、交通结构等因素,提出中心城区和新城区客运出租汽车增加运力方案。

  为保障驾驶员的合法权益,改善出租车司机运营环境,市交委客管处按照规定,要求各企业将经营权有偿出让金从承包费中核减;开展打击非法运营专项整治活动,联合公安交管、各区交通执法部门,对“黑车”、“套牌车”等非法营运车辆进行严厉打击,加大对接入软件平台从事非法营运的私家车的打击力度。自去年专项整治活动以来,共查扣“黑的”、克隆车、套牌车4484台。

  今年是出租汽车“运营秩序整改年”,市交委客管处推出史上最严管理措施,违规经营企业或被取消经营资格、核减出租车数量;有劣质服务行为的驾驶员或被吊销从业资格。严管实施以来,已有131名驾驶员因劣质服务被吊销服务监督卡或从业资格证,列入行业黑名单。

  (记者付莎 通讯员彭婧)

  燃料附加费

  调至0.5元

  执行新运价出租车不收

  24日起,我市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标准将由每车次1元下调至0.5元。

  13日,国家发改委在全国统一降低成品油价格,我市93#汽油下降至5.90元/升。根据我市联动机制的相关规定,从元月24起,我市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标准由现行每车次收取燃料附加1元调整为每车次收取0.5元。出租车按照元月25日开始施行的运营价格新标准收费时,燃料附加归零。

  市物价局要求,出租车司机向乘客收取燃料附加时,必须向乘客出具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武汉市客运出租车燃料附加发票;出租车经营者要在出租车内醒目位置张贴燃料附加标价签,并向乘客做好解释。价格主管部门、出租车行业管理部门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督促客运出租车经营者做好明码标价工作,严格执行价格规定,维护客运出租车市场稳定。(记者付莎)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