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租车司机醉酒营运 发生车祸被拘

25.08.2015  16:55

   中新网湖北新闻8月25日电 (顿国琼 龙毅)25日从鹤峰县公安局获悉,恩施州首起出租车司机醉驾案中,肇事司机已被吊销驾驶证。

  8月20日晚22时许,鹤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接警,鹤峰县容美城区检察院门前,一辆摩托车与一辆出租车相撞。民警迅速前往事故现场,在处理过程中,肇事出租车司机想私下解决,表示愿意承担事故全部责任,但在交流中,民警感受到了一股浓烈的酒气。经酒精测试仪测试,该出租车司机酒精浓度高达229mg/100ml (80mg/100ml即为醉酒),远远超出醉酒驾驶的临界值。

  随后,警方对该驾驶员进行了控制。经查,出租车司机吴某,31岁,容美镇人,系鹤峰县出租车管理办公室下的出租车分会专业驾驶员。吴某交代了醉驾事实,当天在驾驶出租车营运前,自己与同学吃饭,因抹不开面子就多喝了一些酒。酒足饭饱后他猛地想起自己还要去接人,不听朋友劝阻,抱着侥幸心理驾车上路,造成侧面碰撞的交通事故,被交警查获。

  据被撞司机马某回忆,当时他正开着车由容美广场摩托车停车位起步驶入城墙路,突然一辆出租车快速逆向行驶而来,将摩托车撞倒。出租车司机慢悠悠的下了车,看上去晕晕乎乎,见他身上有伤,就赶紧用出租车将其送到医院进行检查。

  办案民警介绍,吴某醉酒后驾驶出租车上路营运,属违法行为,除吊销机动车驾驶证外,10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终生不得驾驶营运机动车。据出租车司机所在公司反馈,事故发生后,吴某已被所在的鹤峰县出租车管理办公室取消其驾驶营运性车辆的资质。(完)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