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昌市农业局2017年依法行政工作报告

08.01.2018  19:41

一、 领导重视,法治建设工作保障落实

一是成立普法及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二是局领导重视,将依法行政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局党组共召开4次工作会议研究部署农业法制工作,将依法行政工作纳入了本部门年度工作目标管理。三是工作方案落实,制定市农业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方案,下发到各县市区农业主管部门。四是法制工作经费保障落实,能够保障局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正常运行。

二、规范农业行政行为,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化。一是局党组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认真遵守党章和党内法规,坚决贯彻中央方针政策和国务院文件规定,认真执行服从上级党委政府明确规定。二是积极推行重大事项决策法律顾问制度和专家咨询论证制度,建立健全农业行政决策跟踪反馈和责任追究制度,对涉及农业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问题,进行决策前合法性论证及定期评估,并向社会公布,通过举行座谈会、听证会等形式广泛征求了意见。聘请律师为局法律顾问,参与农业系统重大决策和法律咨询工作,有效地促进了本系统法治工作的顺利开展。

2.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管理。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清理等要求,做到了规范性文件内容合法、制定程序合法,并按要求及时清理。对涉农规范性文件进行了清理,共清理市政府和政府办下发的涉农规范性文件7个,提出其中4个文件保留继续施行、2个文件修改后继续施行、1个文件失效或废止的意见报市政府法制办审查。

3.积级开展农业综合执法试点工作。市农业部门按照法律法规赋予农业主管部门的执法职能原则上委托一个综合执法机构实施,法律法规授权组织以本组织的名义履行相应的执法的原则,不断加强农业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市级和9个县市(含夷陵区)都按照“统一管理执法人员、统一调配执法量、统一安排执法经费、集中行使执法职能”的“三统一、一集中”原则,组建了农业综合执法大队。10个农业综合执法机构全部纳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各地实行的有四种“综合模式”:种植业综合3个,种植业+饲料2个,种植业+渔业或农机综合3个,除畜牧以外大综合1个。

4.规范行政执法行为。认真贯彻执行农业部农业行政执法“六条禁令”、湖北省农业厅办公场所“六个严禁”、湖北省农业综合执法系统“六个不准”,建立健全了宜昌市农业综合执法“十项制度”。一是严格执行农业政执法工作程序,在进行农业行政处罚时,严格按照表明身份、说明理由、听取申辩、调查取证、听证、审批查决定、送达等农业行政执法规范开展工作。二是进一步实行行政裁量权基准制度,严格执行《宜昌市农业行政处罚裁量标准》,避免执法的随意性。三是推行农业行政执法清单制度,对照农业行政权力目录,加强对农业行政执法权力运行的监督管理。四是开展创建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活动,农业系统基层各执法单位通过安排布置、组织实施、民主评议、检查验收等4个阶段的工作,认真分析查找自身存在的问题,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整改,使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政治素质、业务水平、工作能力以及单位的服务质量和办事效率明显提高,政风行风建设机制进一步健全。全市3个基层农业执法机构获得全市人民群众满意基层站所称号。

5.积极开展案卷评查。分行业开展农业行政处罚案卷评查工作,种植业共收集全市农业行政处罚案卷35卷,随机抽取15卷进行了个案评析,案卷评查专家组与案件办理人员面对面评析、反馈、交流、互动;同时组织执法人员以县市区为单位对所有案卷备份进行交叉互评、交流、推优。市农业局共推荐4件案卷参加省厅法制系统案卷评查。

三、推进阳光行政,加强行政监督

1.推进政务公开。一是政务公开工作机制进一步完善,成立了市农业局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有工作专班,做到了领导、机构、人员“三到位”,建立健全了政务公开制度,同时,把政务公开工作分解到单位内部的有关科室和人员,强化“一把手挂帅、副职领导具体抓、责任到科室、落实到人头”的工作机制。二是公开的内容更加充实、重点更加突出,对政务公开的范围、政务公开的内容、政务公开的形式、政务公开的制度等作了进一步的明确,对农业部门行政权力清单和政务服务事项、农业行政审批、农业行政处罚案件、农业项目等重点内容按要求进行了公开。三是公开的时间更加及时,针对公开项目的不同情况,确定公开时间,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四是公开方式更加多样化,政府网、宜昌农业网、局内各行业各单位网站成为公开的主要阵地。

2.主动接受监督,公开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按照构建“权界清晰、分工合理、权责一致、运转高效、法治保障”职能体系的要求,认真梳理部门职责,编制了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绘制了权力运行流程图,建立健全事中事后监管制度,依法向社会公布权责清单和权力运行流程,接受社会监督。一是及时公开公布。在完成行政权力确权工作的同时,及时在局网站上公开了权力清单,向社会与公众公开每项权力的授予依据、名称编号、办事流程、责任单位、监督电话等权力清单中的静态信息,公布内容完整、准确,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二是认真清理自查。经各业务科室和局属单位针对行政职能对行政权责进行自查,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共148项。三是及时动态调整。对有变更的行政审批事项按照法规和新的规章对实施依据、申报材料、办理期限、收费项目、办理流程等要素及时作动态调整。

3.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积极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建立完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自2016年以来,在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农资市场等监管工作中逐步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机制,并制定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检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在行政执法过程中,积极推广落实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明确抽查操作流程和工作规范,对依法开展的监督检查,除有初步证据或线索证明涉嫌违法、由农业部门依法立案查处外,均通过摇号、机选等方式,从检查对象名录库中随机抽取检查对象,从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中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并对随机抽取过程采取录音、录像等方式记录,确保全程留痕,责任可追溯。二是及时调整更新“一单、两库”。根据行政权力清单调整情况、执法人员调整情况、监管对象更新情况和执法检查重点,调整更新随机抽查事项清单、抽查对象名录库和执法检查人员名录库。对随机抽查事项明确随机抽查依据、内容、主体、方式和抽查比例频次,由政策法规科统一向社会公布,主动接受社会监督;凡是法律法规规章没有规定的,一律不得擅自开展检查。三是制定“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根据执法工作重点和任务要求,组织相关科室、单位制定年度随机抽查计划,确定抽查内容,明确抽查依据,做好抽查时间安排。随机抽查的比例和频次根据监管对象情况和农业(农资)生产经营特点合理确定,既保证了必要的抽查覆盖面和工作力度,又防止了检查过多和执法扰民。对群众投诉举报多或有严重违法违规记录等列入“黑名单”的市场主体,加大随机抽查力度,提高抽查比例和频次。四是加强抽查结果运用。向社会公布监督抽查结果,接受社会监督。对抽查发现的违法行为,依法依规严格惩处,并按照《农业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办法》要求,公开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属于其他部门管辖的,及时移送相关部门查处;涉嫌构成犯罪的,依法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严禁有案不移、以罚代刑。注重结果分析,通过数据监测、挖掘和对比分析,掌握相关领域违法活动特征,提高发现问题和防范化解区域性、行业性风险的能力,做到早发现、早预警。五是强化协同配合。建立健全纵向联动、横向协调的行政执法监管机制,强化监管合力,提高执法效能,逐步形成监管范围全覆盖、责任无盲区、纵横协调配合的监管格局。对同一监管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强化协作配合,原则上统一行动、一次性完成,有效避免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截止目前,我局制定的16项随机抽查事项已完成任务的80%。

四、规范行政审批流程,推进行政许可标准化

一是注重机制创新。第一,推进市级农业行政审批权下放到区级。市农业局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关于行政审批改革文件精神,把法律法规规定属于区的行政审批权力归还给区,组织专班开展调研,形成了将市级农业行政审批中8个项目下放到宜昌市城区的改革方案。第二,优化行政审批(服务)流程。积极推进即时办结制、一审一核制、一周办结制。印发了《关于认真做好市级农业行政审批及服务事项网上办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农业审批单位全面开通电子政务网、掌握网上审批中的各个环节、坚持所有事项必须网上审批,并明确提出将网上行政审批纳入市农业局目标考核工作中。规范农业审批和服务事项网上运行,所有事项走网上程序,窗口无补录现象,无统一操作,扫描资料上传齐全。进一步优化流程,研究制定了网上受理办法,简单事项可实现网上受理、审核申请资料,窗口发放审批结果。今年,又对农业审批和服务事项流程进行了再优化和完善,在保证审批工作质量的前提下,尽可能减少审批环节、压缩审批时间,办理时限通过流程再造后工作日缩短。第三,建立健全制度。修改完善农业行政审批及管理服务项目动态管理制度、农业行政审批办理制度及事中事后监管制度13个,对农业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行为进行了清理。

二是坚持规则引领。积极参加行政审批服务“一诺二比三评”等主题活动,细化方案,多措并举,通过公开服务承诺、比办事效率、比服务质量、群众评价、组织评定、典型评选等活动的开展,农业行政审批工作服务意识得到增强、服务效率得到提高、服务质量得到提升。按照宜昌市政务服务中心要求,市农业局由专人负责,专班配合,按照起草、讨论修改、上报审批的步骤编制了农业行政审批事项标准,在编写过程中,多方征求意见,不断完善,明确了窗口职责、权限,对审批事项设定的法律依据、申请条件、需要提交的材料、审批流程等进行了规范的编写,同时对流程进行优化梳理,制定项目审批流程图及相关的文书表格。通过参与政务服务标准制定工作,提高了市级农业行政审批管理业务水平,规范了窗口工作记录文件和档案,完善了内部和外部检查及整改制度,窗口工作正步入政务服务标准化、服务内容程序化、服务行为规范化的轨道。

三是推进服务优化。严格执行窗口受理制、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责任追究制,热情服务,及时向前来办理审批的服务对象发放办事指南,在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时都储存了相对人联系方式,随时同服务对象联系,跟踪调查服务情况。窗口工作人员依照法律法规相关规定,认真审查申报材料,对符合条件的,当场录入中心办件系统,对材料进行扫描归档,出具《受理通知书》,对于不符合条件的,实行一次性告知制,方便办事群众,提高工作质量和办事效率。对于不能解决的情况,窗口工作人员按照首问负责制的原则,热情细致的做好解释工作,对于不属于本岗位工作范畴的,耐心具体的告之相应窗口进行咨询或办理。

五、 依法履行职能,突出监管重点

全市农资打假共出动执法人员3873人次,检查农资企业和门店6716个次,整顿市场107个次,抽检农资商品286批次。查处违规农资1万多公斤,货值55万元,为农民挽回经济损失400多万元。立案查处各类案件共35起,责令整改50多起。

一是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会议精神。2月,全国、全省农资打假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出台后,市农业局召开专门会议组织学习,研究全市农资打假工作,制定工作方案,对全市农资打假重点工作进行了布置,要求农业部门各单位迅速行动起来,认真开展全市春季农资打假工作。

二是强化对农资市场主体的监管。按照法律法规的要求,组织对辖区内对农资生产经营主体进行全面的清查,严禁按标准进行审批,严格许可后续监管,对生产经营条件达不到许可标准的,依法取消经营许可,对近年来群众举报投诉多、违法次数多、市场检查中问题突出的企业和产品进行重点监管,对严重违法的,进行了严肃查处。

三是开展农资市场集中检查。市、县两级农业主管部门按属地管理的原则,对我市农资经营门店集中进行了检查。每年春季、秋季,市局法规科牵头组织市农业综合执法支队、市种子管理局、市农药管理站、市土壤肥料工作站等单位的执法人员,分组对宜昌城区种子、农药、肥料、饲料等农资经营门店进行一次拉网式综合执法检查,启动全市农资打假保春耕专项行动。同时,各执法单位全年不定期开展种子、农药、肥料、饲料、渔药、等专项治理活动。

六、 着力“三抓”不放松,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

1.抓基础,督促农产品生产企业建立健全生产记录。以已经命名和正在申报的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为重点,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执法检查,以指导、督促、整改、规范为主,查企业农产品自律性检测制度落实情况,看是否建立健全农产品生产记录并落实保存2年的规定,对未建立和保存生产记录,责令限期改正;对逾期不改正的,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依法立案查处。

2.抓重点,持之以恒做好农产品“三品一标”监管。蔬菜、柑橘、茶叶的品牌建设关乎宜昌农业的持续健康发展。经常组织“三品一标”市场跟踪检查,主要检查用标产品标志印刷、贴标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在有效期内,是否一标多用,是否存在冒用标志等情况。标志使用不规范产品,限期整改;过期使用标志或超范围使用标志产品,依法查处;假冒产品,严厉打击;我市农产品“三品一标”品牌形象和公信力得到提升。

3.抓联动,逐步建立农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工作机制。  一是开展不合格农产品溯源调查。对监测发现的农药残留超标产品,及时开展溯源调查;对不合格农产品,监督生产者进行无害化处理或者销毁。二是完善监督抽检程序,建立“检打联动”工作机制。探索建立农产品生产主体在抽样前自愿书面承诺后取样,确保不合格农产品生产企业得到处罚。

七、 创新监管机制,试行农药处方制度

农药是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因数,以往销售时扩大农药使用范围的现象存在,超范围用药、超剂量用药的现象多与农药经销商不当宣传和促销有关。我市农业部门努力探索服务“三农”的新路子,在全省率先创新推行农药经营处方制度,不仅有利于规范农药经营单位的行为,避免农民因经销商的虚假宣传受骗上当,也有利于农业执法部门有据可查,依法保护农民的合法权益,同时可增强农民科学用药的意识,提高农业生产效益,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

八、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农业行政水平

1.实现农业系统网上学法全覆盖。2017年市农业局在去年网上学法与考试的基础上,本着方便学习与管理的原则,市直农业系统内分了六个组,并确定了1名无纸化系统管理员,对本组无纸化学法用法工作的管理、指导、统一注册,及时通知并督促相关单位在网上学法并完成了规定学时,确保考试的顺利进行。农业系统网上学法实现全覆盖。

2.加强对农业法律法规的学习。一是结合农业部、省农业厅“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的要求,制定印发《市直农业系统“七五”普法实施纲要》;二是按照“七五”普法宣传教育规划,继续深化农业法律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农业系统领导干部、公务员的法治理念,提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三是不断增强广大农民、管理相对人、农业专业大户的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和维权能力,加快推进依法兴农、依法治农,保障和促进我市农村经济平稳快速发展。

3.抓好领导干部和农业执法人员学法用法。一是领导带头学。局领导在坚持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外,还多次派领导干部和中青年干部参加市委党校、部、省举办的培训班,学习有关法律知识;局主要领导和主管领导亲自讲法制课,撰写法制论文。二是加强对农业执法人员的学习和培训。坚持对执法人员的培训常抓不懈,除定期安排人员参加省、市的培训之外,还多次组织了各种形式的学习培训和案例分析讨论。通过观看电教片、听讲座、集中学习、分组交流等学习方式,加深执法人员对相关法律知识的认识,切实提高全体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水平,在提高办案质量,规范执法行为等方面取得了良好成效。三是积极宣传推介我局执法工作。2017年,我局发表的《三峡区域农业面源污染治理探索与思考》文章在首届三峡区域法治论坛优秀论文评比中荣获三等奖第一名。3月28日,中央7台摄制编导专程到宜昌参与我局渔政处夜间现场执法,全程跟踪拍摄,随后在聚焦三农中播出。(宜昌市政府法制办 宜昌市农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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