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政府军休办组织召开规范军休干部护理费管理工作研讨会

09.06.2017  11:30
  为进一步规范全省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护理费申报、审批和管理工作,全面落实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士官因战、因公、因病享受护理费政策,省政府军休办组织起草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军队退休干部、退休士官护理费审批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为增强该《通知》的科学性、规范性和适用性,近日,省政府军休办组织部分市、州民政局军休办(科)、部分军休所(中心)负责人和军休干部,集中征求意见、逐条款研讨。省政府军休办陈新祥主任出席研讨会并讲话。

  参会人员针对《通知》中规定的因战、因公残疾等级评定的认定,“生活不能自理”的界定,护理费的申报、初审、复核、审批、发放时间和管理工作了深入讨论。陈新祥主任指出,《通知》要以现有的政策规定为依据,要考虑护理费享受特殊群体的实际困难,把好事做好。军休管理机构要负起初审第一责任人的担当;市州军休管理部门要加大复核和监督力度,做到护理费审批公正、阳光、透明,切实把军休干部的生活待遇落到实处。会议还就军队无军籍职工服务管理办法等问题进行了讨论。(省政府军休办安置处  孟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