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冈:扎实做好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

05.04.2016  19:08

第二代残疾人证是认定残疾人及残疾类别、等级的合法证件,是落实残疾人社会保障、生活救助、福利待遇等优惠政策、维护其合法权益的重要凭证。近年来,随着国家和地方政府对残疾人特别是重度残疾人的扶助力度不断加大,涉及残疾人的优惠政策陆续出台,残疾人证的含金量越来越高,这就给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带来了新的问题和挑战。2015年我市新增办证残疾人数22308人,全市累计办证人数159298人(截止2016年3月20日),办证率达到34.48%。但在办理全市残疾人证审核工作过程中发现仍存在办证程序不规范、审核把关不严、违规办理、“人情证”、“关系证”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影响了残疾人证的权威性,损害了残疾人的合法权益。

针对上述问题,市残联经过大量调研,拟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黄冈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和《黄冈市残联关于印发预防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中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旨在进一步加强全市残疾人证核发管理工作,把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工作纳入到党风廉政建设的范畴,坚决杜绝渎职违法违纪行为。

通知》要求,各级残联一是要严格按程序进行残疾人证的受理、审核、登记、发放、归档,认真做好残疾人办证材料的填报、录入、保存工作。市残联将成立专门督办小组对各地办证情况适时进行监督检查,严把复审质量关;二是要认真执行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严格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国家标准(GB/T 26341-2010)执行;三是要加强与评残定点医院的沟通联系,及时了解各定点医院评残情况,严格按照《残疾人残疾分类和分级标准》对评残鉴定结果进行检查;四是各级残联要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残疾人证核发及管理工作的领导,成立由主要负责人、分管责任人和相关方面专家组成的残疾评定专家委员会,对评定结果有争议、残证不符等情况作最终评定;五是要对户口迁移、康复脱残或死亡的持证人情况进行核实,按照程序对其残疾人证进行注销,防止出现已死亡和已脱残人员仍在享受优惠政策的情况,纠正“重办证,轻管理”的现象;六是要采取多种形式,组织相关人员对所属地残疾人证的核发管理工作进行一次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和解决,并采取相应措施,尽快使我市残疾人证核发及管理工作制度化、常态化、规范化。

实施意见》要求,各地一是要提高认识,切实把严格核发和管理残疾人证工作放在突出位置抓紧抓好。各级残联要切实把残疾人证核发和管理工作纳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总体格局,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务实的作风、更加有力的措施,坚决杜绝渎职违法违纪行为;二是要严格把关,严格规范残疾人证申请和受理、残疾评定、初审、审核、批准、残疾等级复评、发放、备案、档案、证件管理等各个环节,严肃查办渎职违法违纪行为;三是要注重预防,努力从源头上遏制渎职违法违纪行为。要进一步建立完善残疾人证管理制度,建立残疾人证核发管理防渎职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并加强对办证人员的廉政教育和作风建设,层层签订廉政保证书,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从源头上预防和遏制渎职违法违纪行为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