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益木兰”标识征集结果的公告

10.09.2014  17:36

      2014年6月12日,省妇联通过互联网面向全国征集“公益木兰”标识(LOGO),截至2014年6月30日,共收到设计作品74个。经评审委员会初审、网络投票及终审,确定入围作品10个,其中湖南益阳陈琦提交的作品最终入选“公益木兰”标识。现公告如下:

      一、入选作品

      作者:湖南益阳陈琦

      LOGO效果图及文字说明:

      “在一只大手的呵护下,一妇女持彩练欢舞”。标识以ML(木兰)为元素,融入了心形、呵护的手、飘带、飞舞的妇女等图形,蕴涵着温馨快乐的情感和朝气活力的风采。飘带围成心形,象征爱心、公益,飞舞的飘带又象征着教育、文体、艺术交流的纽带,彰显“公益木兰”妇女儿童公益服务的多元特质,标识体现了“公益木兰”服务妇女儿童的精神理念,展现了“公益木兰”的崭新形象。

二、入围作品(9个,排名不分先后)

1、湖北武汉谢丽作品

2、广西梧州陈梦宇作品

3、广西桂平黄秋梅作品

4、辽宁沈阳阴雨龙作品

5、    江苏无锡邱小华作品

6、福建厦门李建銮作品

 

7、广东中山李久良作品

 

8、四川简阳徐尚林作品

 

9、北京东城杨志伟作品

      根据《关于开展"公益木兰"标识(LOGO)征集活动的公告》精神,湖北省妇联将奖励入选作品作者5000元,奖励入围作品作者各500元。入选作品知识产权归湖北省妇联所有,湖北省妇联有权决定作品的修改、使用场合、使用方式等。省妇联将以新标识的启用为契机,全力打造“公益木兰”妇女儿童公益服务品牌,大力实施妇女儿童公益服务项目,培育发展更多服务妇女儿童的社会组织,让更多的妇女儿童得实惠、普受惠、长受惠。

 

湖北省妇女联合会

2014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