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公布两起网络勾联策反间谍案件

19.08.2015  11:53

  刺探、蹲守、潜伏、拍照、加密……这些谍战剧里的情节,似乎离我们很遥远。

  其实,日常生活中,当你通过微信、QQ等聊天工具透露你身份信息时,也许千里之外的境外,就有一个正搜寻猎物的网络间谍将你锁定,引诱你一步步走向陷阱。

  近日,我省公布两起通过网络勾联策反间谍案件。两案中,被策反人员的堕落轨迹,令人警醒、发人深思。

  案例

  诡秘“漂流瓶

  一部手机、一条网线,涉及国家秘密的军用机场照片和机密文件就此流向境外。今年32岁的案犯熊某,因“为境外人员刺探、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5年。

  一个普普通通的“80后”,是如何跌进深渊的?

  一封邮件送来“生财之道

  熊某,随州人。2012年5月,他在某大学周边经营一家小商铺,生意清淡,经常上网打发时间。一天,他在QQ上闲聊时,突然收到一个诡秘的“漂流瓶”——一封奇怪的邮件。“谁可以替我拍照片,一张照片100块钱。”一个自称“李哥”的人,通过QQ漂流瓶发来这封信件。这份“工作”听起来似乎很简单,正为赚钱发愁的熊某迅速地回复了对方。

  很快,网络那边也有了回应。李哥称,有个朋友在杂志社,需要湖北境内某军用机场的照片。这个机场恰好并不远,熊某便欣然答应。第二天,他就打的去机场,四下无人时,用手机拍了十几张照片,通过QQ发给李哥。

  收到照片,李哥非常满意,爽快打给熊某500元“劳务费”。“赚钱竟这样轻而易举”,熊某认为李哥是个讲信用、值得信赖的人。

  假扮女性刺探军事秘密

  第一笔交易后,熊某和李哥的“合作”更频繁,报酬也从500元、1000元、2000元,涨到3000元、5000元……

  “除了拍摄机场动态,你可以尝试了解部队训练情况,看见什么就写下。”按照李哥的要求,熊某不仅搜集报送了内部涉密刊物及其网上结识的现役军人、军事目标周边网民等情况,还定期到机场了解部队的动态。

  他不断扩大观测范围,还用隐语的方式写日记,记录观测报告。飞机记录成“小鸟”,军人记成“小丑”,军车则写成“马车”。据介绍,熊某报送的20多份观测报告,涉及1份机密、2份秘密。

  熊某还常常特意到部队机场附近网吧,看到有疑似军人上网,就装作不经意地经过,找准时机,牢牢记下QQ号码,然后以女性身份将其加为好友,通过聊天套取秘密信息。

  感觉不对劲却已不能自拔

  为了保证熊某这个情报源能够长期发挥作用,李哥煞费苦心。他不仅在经济上诱惑、感情上拉拢,还在业务上进行培训,教授搜集情报和逃避侦察的方法。持续半年之后,熊某发现李哥交办的事情让他越来越难以理解,渐渐对这份“工作”产生了怀疑。

  据熊某交代,李哥会让他去更加敏感的地方,比如政府机关等部门。此外,还教他如何用电脑屏蔽外人,不让别人发现;照片如何打包传送。

  熊某说,他老家在随州农村,独自漂泊在外打工多年,李哥像老大哥一样关心他,还让他找一份工作掩护其资产来源。“那个时候虽然有疑心,但还是没有抵挡住诱惑。”熊某说,他迫切需要钱,需要社会和身边亲戚朋友的认可、尊重。

  省国家安全厅侦察员称,熊某已意识到对方是间谍,却一直铤而走险。究其原因:一是心存侥幸,以为网上联络无声无息难以发现;二是钱迷心窍,利令智昏;三是无视国家法律。

  祸起“朋友圈

  年轻人都爱用微信聊天。有时,陌生人加自己为好友,也会毫不戒备地聊上几句。27岁的打工仔李某,却因此走上犯罪道路。

   300元话费将他拉下水

  李某,江西婺源人。2014年5月到宜昌市郊一家木门加工厂做木匠,闲暇时喜欢摆弄手机。

  一天夜里,有人通过微信中的“附近的人”功能搜到了他。加为好友后,对方自称姓汪,在杂志社工作,从上海过来出差,想做一个摄影专访。“你知道机场吗?”“我就在这附近呀。”“只要你到机场,把附近拍一下,或拍飞机,我们就有300块钱的活动费,你干不干?

  李某干活的后院与我军某军用机场一墙之隔。不过,对于对方的说辞,李某并不确信。为了打消李某的疑虑,当晚对方就给他充入100元话费。“既然你这么信任我,你的事我也给你办到,不就是拍几张照片嘛。”就是这100元话费,让李某对微信那端的陌生人产生了好感,并立即联系上对方。第二天,李某就在后院里拍了几张飞机照片,通过微信传给了对方,当天下午,剩下200元话费到账了。“轻轻松松”就赚到了300元话费,李某沾沾自喜,也心存顾虑:这些照片做什么用?汪某称,在杂志社工作,需要做飞机模型。

  好像也在情理之中,李某放心了。再说,家里几万元的债务,也让他想抓住眼前这棵摇钱树。

  对方的要求不断升级

  李某开始正式与汪某合作。每月,汪某支付2000元工资,李某负责把飞机照片传给对方。一段时间后,李某提高要价:“我要爬两道围墙,扎到玻璃受工伤,你要补贴我200块。

  对方爽快地将他的工资涨到3000元,还不停地通过微信嘘寒问暖,这让李某倍受感动。由于聊得投机,李某也逐渐把微信上认识的陌生人当“大哥”。

  随着报酬上涨和频繁交流,李某也打消了心中的疑虑,开始尽心为这位“大哥”工作。对方也不断提高照片拍摄的要求,从最初单纯的飞机照片提高到必须拍清飞机的编号,记录飞机的起飞时间和频次。

  后来,只要一听到飞机声,李某就赶紧丢下手里的活儿去拍照。拍摄中遇到困难,他就爬树或攀上围墙。

  “附近的人”竟在千里之外

  宜昌市国家安全局侦察员介绍,微信上“搜索附近的人”功能,能够让使用者搜索到自己所在地理位置几公里以内的人,李某最初正是通过这种方式,与对方建立起联系。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当时这名境外间谍就在我国境内。

  据悉,境外间谍下载了一个APP(智能手机应用程序),通过虚拟微信地址,然后通过“附近的人”搜索到当地群众。千里之外的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就能与境内人员建立联系。

  2014年10月到12月,李某给境外间谍情报机关人员发送军用飞机起降照片1000多张,收取对方支付的报酬1.2万余元。经鉴定,其中部分文字图片资料有6份属于国家秘密级情报。

  目前,李某被以“为境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罪”向宜昌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链接

  普通公民如何防谍

  ●上网人员注意事项

  1.求职招聘要认真甄别对方需求,凡是要求提供单位内部情况或机关文件、公文的应予以拒绝;

  2.对以学术研究、论文征集、咨询机构名义要求提供内幕情况的应予拒绝;

  3.婚恋交友及朋友圈、微信圈中一些不明身份人员,以情色引诱要求提供党政机关、军工企业、国防科研等单位的内部、涉密资料的,应予拒绝;

  4.网上交流需谨慎,不将观察到的涉及我军事装备、军事部署、军事演习的敏感内容,在网上扩散或发送,以免被别有用心之人利用。

  ●出国(境)人员注意事项

  1.应遵守所在国家(地区)法律,防止滋生祸端,避免引火烧身;

  2.不脱离团队单独活动,不给别有用心者可乘之机;

  3.洁身自好,防止落入陷阱,遭人暗算;

  4.不要贪恋过于轻松意外获取的利益,防止吞食诱饵,难以摆脱;

  5.理性对待身边过分热情、不明身份的人员,防止其觊觎之心;

  6.受到境外间谍情报机关及其人员纠缠或胁迫时应及时向我驻外使领馆报告,回国后直接或通过单位、社区及时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报告。

  7.在与境外人员文化交流、学术研究时,注意内外有别,绝不能为了一己私愤、私欲、私利,泄露我内部政策、规定等内容。

  以案说法

  反间谍有法可依

  去年11月1日,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以下简称《反间谍法》),引起热议。针对间谍策反的相关问题,省国家安全厅有关负责人及相关专家进行了解读。

  ● 哪些行为属于间谍行为?

  《反间谍法》明确,以下5类行为属于间谍行为,这是中国首次对具体间谍行为进行法律认定。

  1、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外机构、组织、个人与其相勾结实施的危害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的活动;

  2、参加间谍组织或者接受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的任务的;

  3、间谍组织及其代理人以外的其他境外机构、组织、个人实施或者指使、资助他人实施,或者境内机构、组织、个人与其勾结实施的窃取、刺探、收买或者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或者策动、引诱、收买国家工作人员叛变的活动;

  4、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

  5、进行其他间谍活动的。

  ● 哪些人容易被策反?

  与影视剧中不一样,现实中的间谍往往伪装得很巧妙,与普通人没有什么两样。他们有很多用来伪装的身份,比如商人、教师、学者、记者等。

  据国家安全机关统计,目前,退伍军人、留学生、高校师生、军事发烧友以及军工企业、国防科研单位、政府机关人员等,是境外间谍机关重点关注的对象。尤其是一些年轻的网友,很可能会在不知不觉中被境外人员利用。

  而从披露的案件来看,很少有人会主动去做境外间谍的同伙,往往是掉进了他们布控的陷阱,进而被威胁讹诈。《反间谍法》规定:“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社会团体及各企业事业组织,都有防范、制止间谍行为,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同时,该法还就公民和组织如何履行维护国家安全的基本义务作了具体规定,主要包括:防范、制止间谍行为;为国家安全机关提供便利或其他协助;及时报告、如实提供间谍行为的情况和证据等。

  ● 误入间谍圈套怎么办?

  如果不明情况,被诱骗落入境外间谍机关的圈套,一定要终止违法行为。如果受到对方威胁,不要害怕,更不要被对方牵着鼻子走。《反间谍法》第二十七条规定:“实施间谍行为,有自首或者立功表现的,可以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有重大立功表现的,给予奖励。

  反之,如果明知对方是间谍还不采取措施中止或揭露犯罪,不仅会危害国家安全,自身也可能付出惨重代价。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以窃取、刺探、收买方法,非法获取军事秘密的”,根据情节严重与否,处以五年以下、五年至十年或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不等的惩罚。如果将军事秘密提供给境外机构,将被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