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因被公司开除求复职遭拒 买水果刀刺死领导

24.07.2014  10:05

  本报讯(记者 李璟 实习生 罗阳 张继玲)被单位开除,男子要求复职遭拒,将原单位领导刺死,其被控故意杀人罪,昨日在武汉市中级法院受审。受害人父母提起附带民事诉讼,要求索赔500万余元。

  何某原是武汉富士康某科室员工,2010年5月20日,因工作缘故被单位开除。之后他找到科长徐某,表达了恢复工作的意向,但遭到徐某强硬回绝。

  何某认为,自己被开除和不能回单位上班,都是徐某从中作梗。去年8月1日晚,他购买了一把水果刀,冲到公司找到徐某办公室,将对方刺杀致死。

  昨日,何某被控故意杀人罪案开庭。其辩护人辩称,何某经诊断为精神分裂症,被评定为限制刑事能力人,恳请法院从宽处理。但公诉人认为,何某持刀故意杀人事实清楚,后果严重,以初犯、偶犯作为酌情从轻处罚的理由不成立。

  庭审中,徐某的父母提出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要求何某赔偿抚恤金,丧葬费等共500万余元。法院认为,抚恤金、精神损失费等均不在刑事附带民事诉讼范围内,当庭驳回其赔偿请求。但何某的母亲表示,愿代何某赔偿并接受法庭调解。本案没有当庭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