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单方面提高违约金,对员工是否有效?

30.07.2014  20:30

两年前,我在一家公司找到了工作,公司送我出国培训半年。回国后,我和公司签订合同,约定我为公司服务五年,如果我提前解约需要赔偿公司二万元的违约金。如今,我已经在这家公司干了两年,没有跳槽的打算,公司里参加培训的还有其他员工,这两年里已纷纷跳槽另谋高就。公司领导觉得,这是违约金太少造成的。为了留住员工,他们想了一个办法,在没有征得员工意见的情况下,下发了一个通知:将提前解约的违约金提高到五万元。我觉得公司的做法太霸道,想向专家咨询,公司单方面提高违约金的做法有效吗?

回复: 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劳动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即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如果用人单位为劳动者提供了专项培训费用,对其进行了专业技术培训,并订立协议约定了劳动者对单位的服务期限,那么如果劳动者提前解除劳动合同,单位是可以要求其支付违约金的。不过,法律对于违约金的数额也是有限制的。违约金的数额,不得超过用人单位提供的培训费用。

你和公司最开始约定的二万元违约金是否过高暂且不论,公司既然和你对违约金进行了约定,就不能在不经你同意的情况下,单方面提高违约金。公司做出的单方面提高违约金是无效的,对于员工不产生约束力。不过,你们无需急着打官司去推翻公司的这个规定。如果有员工提前解约,公司向其索要五万元的违约金,到那个时候再提起劳动仲裁也为时不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