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汉召开

31.05.2014  00:42

 

2014年1月23日,全省民政工作会议在武汉召开。会议认真总结2013年全省民政工作,研究部署2014年民政任务,深化民政改革。省民政厅党组书记、厅长彭军作了工作报告。省民政厅副厅长刘树生主持会议。

彭军厅长指出,2013年,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和民政部的精心指导下,全省各级民政部门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民生建设思路,坚持一手抓业务建设,一手抓自身建设,各项工作继续保持了良好发展势头,涌现出许多新亮点,取得了许多新成效,整体发展水平处于全国前列,被民政部表彰为2013年民政重点工作综合评估优秀省份。2013年,我省中央和省级民政资金达到128.54亿元,比上年增长18.6%(其中中央111.32亿元、省级17.22亿元)。一是从保障水平看,过去的一年保障基本民生成效突出。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370元/月,农村低保平均保障标准达到2025元/年,城乡低保对象月人均补助水平分别达到228元、92元(均不含一次性生活补助);农村五保集中供养和分散供养平均标准分别达到3216元/人年和2347元/人年;建立实施农村低保特困家庭特别救助,共对39172户、59268名农村低保一类保障对象中的特困对象实施了特别救助,月人均救助水平达到222元;实施门诊救助21.9万人次、住院救助75.49万人次,救助对象政策范围内住院自付费用救助比例平均达到55%,年度平均封顶线达到6500元。高效有序应对洪涝、干旱、滑坡及巴东地震等自然灾害,支持灾区恢复重建因灾倒房6591户22527间,确保了受灾群众基本生活。二是从服务供给看,过去的一年民政公共服务能力显著提升。全省13个市(州、直管市)、84个县(市、区)成立了核对机构,所有农村福利院完成事业单位法人登记。3.95万人享受惠民殡葬政策,共减免费用4086万元。积极主动实施流浪乞讨人员救助,基本实现城市街面无流浪未成年人。行政区划调整稳妥慎重开展,地名公共服务体系进一步完善。重点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和义务兵家庭优待金标准进一步提高,优抚信息管理系统实现部、省、市、县四级联网。自主就业退役士兵的一次性经济补助按政策全部兑现,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的岗位安置率达到99%,符合移交条件的伤病残退役军人安置率达到100%,1.87万名退役士兵接受免费教育培训。三是从实际效果看,过去的一年民政创新改革举措有效落实。争取省政府出台了《湖北省退役士兵安置办法》(省政府令第362号)。开展优抚对象服务中心建设和优抚对象联络员制度试点工作,畅通优抚对象利益诉求渠道。积极探索社区管理服务改革,武汉市武昌区、黄石市被民政部确认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秭归县“幸福村落”创建经验得到民政部肯定。对行业协会商会类、公益慈善类、科技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试行直接向民政部门申请登记。将原“登记在省”的市(州)级、县级异地商会登记权限下放到市州县。四是从项目建设看,过去的一年民政基础设施条件较大改善。新增公办城市养老机构床位4000张,新增社会办养老机构床位数5000张,新建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958个,争取国家“农村幸福院”建设项目1399个,资助168所农村福利院维修改造,市州一级儿童福利机构实现全覆盖,新建、改扩建社区公共服务站628个,完成91%的散葬烈士墓迁移、修缮和88%的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维修改造任务,启动中央救灾物资武汉储备库建设,推进恩施、咸宁等省级区域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五是从社会反响看,过去的一年民政作风能力建设切实增强。在2013年度省直部门政风行风民主评议活动中,省民政厅被省纠风领导小组评为优秀单位,综合成绩在9家参评的省直单位中排名第二。在11月18日省委第一批教育实践活动工作座谈会上,省民政厅作为两家省直单位之一作了大会发言。

彭军厅长强调,2014年,是全面深化改革的开局之年。全省民政工作要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对接中央和省、民政部确定的年度重点改革举措,以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为目标,以改革创新为统领,认真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创新与务实相统一、重点突破与整体推进相结合、业务发展与能力建设相促进,加快转变民政发展方式,加强精细化管理,努力形成湖北民政事业发展新优势。一是要以改革创新明主体责任、定保障标准、促规范管理。在全省民政系统开展“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着力解决违反低保工作政策原则的各种不规范做法,特别是程序不公开透明、优亲厚友、档案资料不齐全等问题。组织实施160所农村福利院危房改造,依法公布和提高农村五保供养标准,并督促各地按照“不低于当地村民平均生活水平”的标准,落实好相关资金预算。二是要以改革创新建引导机制、育市场主体、聚养老合力。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启动养老服务业综合改革试点,着力培育市场主体。2014年,全省新增养老床位15000张、每千名老人拥有养老床位数达到29 张,新增示范性城市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和农村老年人互助照料活动中心各400个。三是要以改革创新抓机制完善、添科技含量、强救灾能力。坚持防救并重、以防为主的方针,突出政策创制和机制创新,不断夯实基层基础,全面推进综合减灾救灾能力建设。组织实施“北斗卫星示范工程”、“基于自主卫星的灾情报送与服务综合应用示范”、“国家自然灾害救助管理信息化工程”等项目,不断提高减灾救灾工作科技含量和技术水平。加快推动“减灾救灾示范县”建设,创建100个全国和全省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四是要以改革创新抓政策落实、助军民融合、促权益维护。全面落实退役士兵安置政策,确保当年安置任务完成率100%。开展首届“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之星”评选活动和首批省级退役士兵职业教育培训示范机构认定、授牌工作。创新双拥和优抚服务保障,开展“关爱革命功臣、情系基层官兵”活动,继续提高全省重点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逐步缩小城乡“三属”保障待遇差别。加快推进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抢救保护工程,2014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抢救保护任务。加大军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力度,提升军休服务管理水平。五是要以改革创新推政社分开、促功能发挥、激社会活力。推进行业协会商会与行政机关脱钩,对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公益慈善类、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实行直接登记。探索实行“一业多会”。逐步下放非公募基金会和异地商会的登记管理权限。取消省级社会团体分支机构、代表机构成立、变更、注销登记审批。深化社会工作人才队伍建设试点,组织实施2014年度社会工作专业人才服务“三区”专项计划,推动社会工作专业人才队伍建设。六是要以改革创新转治理方式、建基础平台、促基层民主。依法组织开展第九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工作,确保全省村委会换届率达95%以上。继续开展“难点村”治理工作。加大对城乡社区公共服务站建设的投入力度,全省新建、改扩建社区公共服务站500个以上。结合地方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协调开展社区负担专项清理行动。推广秭归“幸福村落”建设经验,进一步扩大农村社区建设实验范围。七是以改革创新抓示范引导、创优质服务、促社会文明。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带动全社会共同推进殡葬改革。继续扩大惠民殡葬的范围和力度,加强公益性、生态节地型公墓建设,遏制乱埋乱葬、修建大墓豪华墓等行为;继续开展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探索对流浪未成年人集中进行教育矫治,综合利用多种方式做好生活无着流浪乞讨人员回归安置工作;适应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城镇化发展需要,科学规划城市型政区设置。

彭军厅长要求,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按照建设创新务实现代民政的总体目标,把自身建设作为落实民政工作任务的第一手段,始终保持良好的精神状态和工作作风,使各项民政工作保障有效、救助有规、实施有序,把全省民政工作提高到一个新阶段。一是要突出深化改革,增强机遇意识,着力推动工作创新。二是要突出求真务实,增强问题意识,着力抓好工作落实。三要突出遵规守纪,增强责任意识,着力强化廉政建设。

就贯彻落实会议精神,刘树生副厅长强调,全省各级民政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强化市场、治理、政策、标准、监管“五种观念”,强化接受审计的责任意识,着实解决目前民政工作存在的突出问题。同时,对继续抓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生活安排、民政机构安全生产和安全保障、党风廉政建设、政务值班、信访等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厅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