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社厅、省民政厅关于全国爱国拥军模范推荐对象的公示

31.05.2016  06:14

  根据全国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民政部、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评选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和拥政爱民模范的通知》(人社部函〔2016〕72号)、《关于推荐全国爱国拥军模范候选对象的通知》(鄂人社奖〔2016〕11号)精神,经各地双拥工作领导小组、人社局、民政局逐级审核推荐,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并报全国爱国拥军、拥政爱民模范评选工作领导小组初审,确定襄阳市樊城区友谊街回族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付理芬和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武装部部长柯红梅2名同志为全国爱国拥军模范正式推荐对象。

  为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主动接受监督,现将上述正式推荐对象予以公示,公示期为7天(2016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的正式推荐对象有不同意见,请于2016年5月31日前,以电话、传真、电子邮件或信函等形式向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信函以到达邮戳为准)。反映情况要客观真实,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需加盖单位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材料应提供联系方式。

  联系人:韩 峰 黄小为

  联系电话:027-50657110  87235687

  电子邮件: [email protected]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雄楚大街399号双拥办

  武汉市武昌区水果湖路10号省公务员局考核奖惩处

  邮 编:430071

  附件:全国爱国拥军模范正式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省评选推荐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6年5月25日

  全国爱国拥军模范正式推荐对象事迹材料

  付理芬,女,回族,中共党员,1960年12月出生,1977年6月参加工作。现任湖北省襄阳市樊城区友谊街回族社区居委会党支部书记、主任。所在社区为散居少数民族社区,从1974年起,社区与汉江一桥武警中队开展军民共建40年不间断。她带领社区群众为战士补衣40年,用坏了三台缝纫机,被官兵亲切称为“付妈妈”。坚持在回民社区开展国防教育,动员鼓励社区青年参军,近年来输送回族新兵5人。关心关爱军属,建立社区拥军优属对象档案,定期走访慰问,解决军属家庭实际困难,让入伍官兵安心服役。所在社区先后荣获全国“平安家庭”优秀示范社区、全省和谐社区、全省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单位、全省敬老文明号等荣誉称号。个人先后获得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个人、“襄阳市优秀共产党员”、“襄阳市好干部”、“襄阳市五一劳动奖章”、十大感动襄阳人物提名奖、襄阳市拥军优属先进个人等荣誉称号,是湖北省第十一次、十二次工会代表,湖北省第十次、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

  柯红梅,女,汉族,中共党员,1982年7月出生,1998年9月参加工作。现任湖北省鄂州市梁子湖区沼山镇武装部部长。所在镇武装部连续五年被评为“先进基层武装部”,连续五年征集高中以上学历新兵比例高达95%。积极创新乡镇企业民兵工作,组织民兵参加新农村建设、帮带群众致富奔小康、关爱留守儿童、帮扶孤寡老人,带领民兵完成了森林防火、抗旱救灾、抗洪抢险等急难险重任务。先后被评为 “全国民兵工作先进个人”、广州军区“学雷锋学李向群学英模”先进个人、湖北省“三八”红旗手、鄂州市优秀共产党员、鄂州市“十大巾帼女杰”,是湖北省第十次党代会代表、第十一次妇女代表大会代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