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全国文明城市增至4个 宜都、大冶首次当选

15.11.2017  12:54

   我省全国文明城市增至4个

   宜都、大冶首次当选 宜昌、武汉蝉联殊荣

  11月14日,中央文明委公布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今年首次开评县(市)级全国文明城市,湖北的宜都、大冶当选。

  经复查确认,宜昌市、武汉市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城市荣誉称号。至此,湖北全国文明城市增至4个。其中,宜昌市已连续三届当选全国文明城市。

  全国文明城市的创建难度很大,“含金量”极高。这是目前国内城市综合类评比中的最高荣誉,也是最具价值的城市品牌。根据中央文明办部署,全国文明城市三年评一次,先要取得提名资格;再经过三年努力,才能参评全国文明城市。

  今年8月以来,中央文明办按照城市自主申报、省级择优推荐、中央部委审核、组织综合测评、听取市民意见、进行综合计分、媒体集中公示等评选程序,以实地暗访考察、入户问卷调查和网上材料审核三种方式对166个参评城市进行测评,严格依据参评城市的2015至2017年三年测评总成绩排名,提出第五届全国文明城市名单。(陈凌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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