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男子全副武装在长江电鱼被抓 反问民警凭啥抓我
楚天都市报3月8日讯(记者向清顺 通讯员徐韬剑)两名在汉务工男子全副武装在长江边电鱼,被巡逻至此的民警抓了现行。起初,两人十分抗拒,其中男子付某竟反问便衣民警:“我又没违法,凭么事带走我?!”民警一番普法宣传,才知自己的行为已触犯刑法。今天,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宣布,男子徐某和付某均因非法捕捞罪被刑拘。
3月6日17时许,武汉市公安局水上分局青山派出所民警胡光斌、卢卫平便衣巡逻至长江建设三路段附近时,见两名男子躲在江边一艘货船背后,手持长枪短棒站在江水中,不时东张西望。“他们多半是在江中电鱼!”民警判断两人“有鬼”,遂悄悄接近两人。
电鱼工具民警接近发现,两名男子一人穿着水鞋站在江水中,背着电瓶和高压转换器,双手握着电捞子正在“作业”,另一男子则在一旁专门捡鱼,装进水桶和编织袋中。
民警随即将两人控制,起初,两人并不配合。其中付姓男子十分抗拒,惊诧地反问民警“我到底犯了什么法,你要带我走?”直到民警一番普法宣传后,两人才知道犯了罪,因而后悔不已。
打捞的鱼经查,两名男子均为40多岁,其中一人来自黄冈,一人来自安徽,目前均在汉务工。其中徐姓男子在武汉从事空调安装工作。前不久,对电路精通的他,从市场上购回了电瓶、高压转换器、电捞子等专业“电鱼”工具,不想,第一次到江里电鱼就被捉住。
办案民警提醒,按照国家规定,今年3月1日至6月30日为禁渔期,长江和汉江均不能进行捕捞,餐馆也禁售江鱼。因为目前已到禁渔期,长江汉江禁止一切捕捞行为,在江边电鱼已经构成了犯罪。此案成为今年禁渔期第一起非法捕捞案件。
民警表示,采用强电流电鱼,会对周围10多平米范围的鱼片产生毁灭性的打击,会造成鱼苗停止繁殖,对生态破坏性极大。根据《刑法》规定,在禁渔区,禁渔期或者使用禁用的工具、方法捕捞水产品的行为,均涉嫌犯罪。市民应加强警示,同时也欢迎广大市民积极举报,一起保护长江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