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保康一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宣判 5名主犯获刑

03.12.2019  19:11

   中新网湖北新闻12月3日电 (欧阳智慧 周小蕾)12月3日,襄阳市保康县公安局对外发布消息称,该县保龙温泉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日前一审作出判决,冯某强、赵某文等5名主犯均获九年至五年不等有期徒刑。这是保康县史上最大的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涉案金额达3.15亿元。

  据了解,保龙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是保康县2011年招商引资企业,2012年4月注册成立,主要是开发建设保康温泉小镇。2013年7月至2016年12月,该公司主要负责人冯某强伙同赵某文、鄢某涛等人组建融资团队,以办理保龙温泉VIP消费卡的名义向社会公众融资。期间,共非法吸收社会公众存款约3.15亿元。

  2016年底,保龙温泉公司资金崩盘,融资受损群众纷纷到公安机关报案。保康县公安局于2017年2月7日立案。截止案发时间,融资受损群众1792人,未兑付资金约1.38亿元。

  2019年11月27日,保康县人民法院依法对保龙温泉旅游发展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一审作出判决,主犯冯某强、赵某文、鄢某涛、吴某海、冯某甜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九年、八年、八年六个月、八年、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 (编辑:刘莉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