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保全巧调解 保障企业运行促双赢

21.12.2021  17:00

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针对涉企案件,湖北法院践行“有呼必应、无事不扰”的店小二精神,综合运用各种措施,充分保障胜诉企业合法权益的实现,同时依法审慎适用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降低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宜城法院:慎用保全解涉企纠纷

近日,襄阳市宜城法院妥善处理了一起涉企案件,最大限度地降低了司法活动对企业生产经营的负面影响。

2021年3月4日,广州某建设公司将宜城市一项管桩施工工程交由襄阳某工程公司负责施工。合同签订后,某工程公司完成了相应的桩基施工,并履行了合同规定的相应义务。4月,双方就工程款进行结算,但某建设公司仍有9万元工程款未付清,某工程公司多次催要无果,遂诉至法院,同时提出财产保全申请,请求冻结某建设公司银行存款。

经承办法官调查发现,某建设公司经济实力较雄厚,即使不采取保全强制措施,也不影响其偿还债款。若采取强制措施,既影响某建设公司的正常生产经营,也会影响公司商业信誉。

综合分析案情后,承办法官与某工程公司的代理人沟通营商环境评估结果,但其仍坚持要求法院冻结某建设公司银行存款。承办法官及时向领导报告,通知某建设公司协商财产保全范围和保全方式,并适时组织当事人双方进行调解。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某建设公司向宜城法院提交一份付款承诺,并在承诺期内履行了工程款支付义务,某工程公司也主动撤回了起诉。至此,该案圆满解决。

云梦法院:拖欠一年的贷款,速裁团队一周“兑现

我们要了一年没要回来的货款,云梦法院一周就帮我们兑现了30万,太感谢你们了!”孝感市云梦县一家铝业公司的负责人连连对承办法官道谢。

近日,云梦法院速裁团队审理了一起买卖合同纠纷。原告是一家铝业公司,被告是一家光电公司,双方签订了采购合同,由原告向被告供应毛坯管,约定货款按月结算。原告按照合同约定供应了毛坯管,被告却经常不按期给付货款。为了维系客户,原告持续给被告供货,两年的时间,被告累计拖欠了不少数目的货款。原告决定停止供货,并与被告进行了结算,被告下欠原告货款77万余元,双方法定代表人在对账单上签字盖章。之后,原告开始了漫漫的“追债路”,被告一再推拖,一年时间过去了,原告生产资金周转困难,遂起诉到云梦法院。

承办法官查看案件后,发现两家公司均是云梦招商引资的企业,双方是长期合作伙伴关系,如果能调解结案,有利于企业之间的长远发展。承办法官主动联系双方组织调解,原告表示公司急需资金维持运转,被告则表示市场行情不好,公司经营状况不佳,资金周转困难,并非自己不讲诚信。双方争执不下,调解难以进行。

为保障权利,原告公司申请财产保全。被告得知公司账户被冻结,主动与承办法官取得联系,请求调解。承办法官再次组织当事人进行调解,但双方为首期付款的金额产生了分歧,争执不下。于是承办法官采取“一对一”的调解方式,针对被告,承办法官希望他们能换位思考,面对原告,承诺让被告先付30万,剩下的3个月内付清。在承办法官的调解下,被告当即让公司会计汇了30万元到原告账户上,原告收到款,写了解冻申请,双方签署调解协议。

仙桃法院:“唠家常”化解物业费拖欠纠纷

近日,某物业服务公司向仙桃法院龙华山法庭送来锦旗,感谢龙华山法庭法官的高效调解。

据了解,因多方面原因,位于仙桃某商圈的数家商铺业主长期拖欠物业费,经多次催缴无果后,某物业服务公司遂诉至仙桃法院。

考虑到该案虽然标的额不大,但案件数量较多,承办法官决定通过诉前调解,及时化解该系列纠纷。为降低对商铺业主生产经营的影响,承办法官利用夜间休息时间上门开展送达、调解工作。多名法官分工配合,一方面与业主“唠家常”消除业主抵触情绪,引导业主合理表达诉求;另一方面向物业服务公司提出建议,敦促其和业主保持有效沟通,实际解决业主反馈问题。经过法官耐心、细致的沟通调解,双方达成调解意见,大部分业主当场支付了相关费用,物业服务公司也表示会进一步加强物业管理,为业主提供更加舒心的物业服务。

  来源:宜城法院 云梦法院 仙桃法院 责任编辑:柯学文 陆明
湖北举办线上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
7月25日至26日,为持续学习宣传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动员全省档案系统抓好国家档案局对湖北档案工作监督检查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湖北省档案局依托中国知网以线上方式举办机关档案业务建设培训班。省内外档案工作者4.档案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