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第十五届省运会趣味体育裁判员推荐和职工乒乓球、排舞、趣味体育三项参赛运动员注册工作的通知

17.02.2017  00:01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事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根据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大赛组委会要求,现就做好第十五届省运会趣味体育项目裁判员推荐和职工乒乓球、排舞、趣味体育三项参赛运动员注册有关工作事项通知如下。

一、省运会趣味体育项目裁判员推荐工作

按照省运会要求,省运会每个比赛项目必须建立裁判员数据库,正式比赛裁判员必须从数据库中产生。第十五届省运会趣味体育比赛所需裁判,原则上从承办地选派30%,从全省选拔产生70%。承办地裁判从事辅助性工作,不得担任主裁判,执裁裁判必须遵循回避原则。2017年上半年,省总工会将举办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职工)趣味体育竞赛规程教练员、裁判员培训班,请各地各单位推荐1—2人参训(通知另发)。省总工会将依据参训人员成绩向省体育局推荐作为趣味体育裁判员,进入省体育局裁判数据库。省运会比赛时,竞赛委员会原则上将各地各单位推荐的第一名入库候选人作为省运会比赛裁判候选人,如第一名入库候选人不能参加执裁,则顺延安排第二名入库候选人。如候选人多于裁判需求数,则采取抽签的办法产生执裁裁判员。

推荐参训人员时请尽量考虑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①有往届省运会执裁或本单位趣味体育比赛执裁经历。②熟悉《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职工)趣味体育竞赛规程》。③各地各单位文体活动骨干分子。④职业道德良好。

请各地各单位工会认真填写《省运会群众体育类(职工)趣味体育裁判员推荐表》(详见附件1),并加盖单位公章,于2017年3月31日前分别用纸质和电子版报送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逾期不报,视为自动放弃。

联系人:张燕, 027-88738133,13971251266。 邮政编码:430077,通信地址:武汉市武昌区中北路259号,邮箱:[email protected]。为了便于联系,请各单位确定一名联系人,加入“湖北省宣教干部”QQ群,群号:106963792,申请入群时请附上单位和姓名,否则会被回绝。

二、省运会乒乓球、排舞、趣味体育参赛运动员注册工作

(一)乒乓球

乒乓球项目比赛,每单位限报领队1名,教练员2—4名,各年龄组男、女运动员各4名。每单位各年龄组男、女团体各限报一队,单项限报2人(对)。

1、注册运动员资格:必须是参赛单位的正式职工;必须符合乒乓球比赛规程(详见湖北工会网通知公告栏)第六条规定的年龄限制;必须持有所在参赛单位2017年1月1日以前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必须是非现役运动员,退役专业运动员必须在单位工作两年以上(2016年1月1日以前退役),方可代表所在单位参加比赛。

2、运动员注册时限: 2017年3月31日前,逾期视为放弃。所有参赛运动员资格报湖北省总工会宣教文体部,联系方式同上。注册数据将在《湖北工会网》上公示并进行资格审查。

3、注册表格详见附件2。

(二)职工排舞

考虑到群众性排舞运动人员变化较快,故将注册时间推迟到2018年3月31日前。具体事项2018年初另行通知。但各地各单位在组队及运动员遴选时注意以下几个条件:

1、排舞比赛分地方组和企事业组。地方组和企事业组又按年龄划分,下设A组(参赛队员年龄18—39岁,1979年12月31日以后至2000年1月1日(含)以前出生)和B组(参赛队员年龄40—60岁,1958年12月31日以后至1978年1月1日(含)以前出生)。

2、参赛运动员必须是各地各单位在职职工(全日制学生不得参赛),并由所在单位为其缴纳了2016年12月31日之后的社会保险。

3、各单位运动员总人数不超过35人(含替补队员),其中领队1人,教练1人(可兼运动员)。

4、团体项目上场人数为12-16人。每名男队员加0.02分,最多加到0.1分。运动员在参加团体项目比赛之外,每人限报1个双人项目。

5、经省十五运会组委会最后审定的排舞比赛规程,取消了个人项目,增加了双人自选曲目比赛。

(三)趣味体育

趣味体育运动员注册,必须于2017年3月31日前完成。各地各单位在组队及运动员注册时必须注意以下几个条件:

1、组队人数。各参赛队限报领队1名,教练1名,男、女运动员各6人。

2、队员年龄在18-60岁之间,即1958年12月31日后至2001年1月1日前出生, 且必须是参赛单位的在职职工(全日制在校学生严禁参赛)。

3、必须持有所在单位2017年1月1日以前的纳税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

4、注册附件见附件3。

三、其他工作

1、《湖北省第十五届运动会群众体育类(职工)乒乓球、排舞、趣味体育竞赛规程》请从湖北工会网通知公告栏下载。

2、特别提醒:运动员注册没有人数限制,建议注册运动员多于参赛人数。正式比赛前,如因特殊情况需要更换参赛队员,必须从注册人员中替补。非注册人员不得参加比赛。

附件1:省运会群众体育类(职工)趣味体育裁判员推荐表

附件2:省运会群众体育类(职工)乒乓球运动员注册表

附件3:省运会群众体育类(职工)趣味体育运动员注册表

            湖北省总工会办公室

          2017年2月16日

附件1:趣味体育裁判员推荐表.doc

附件2:乒乓球运动员注册表(可自行复制).doc

附件3:省运会群众体育类(职工)趣味体育运动员注册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