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残联、省体育局关于加强新时期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意见

06.11.2017  19:02

各市、州、县残联、体育局:

              近年来,我省大力推进残疾人体育工作,残疾人体育活动日趋活跃,残疾人竞技项目运动水平不断提高,群众性体育得到广泛发展,残疾人运动员超越自我、顽强拼搏,在国内外大赛中夺金摘银,为我省赢得了荣誉。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体育工作和残疾人工作的一系列重要论述,进一步推动我省残疾人体育工作在新形势下更好更快发展,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和总体要求

(一)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的重要意义

1.残疾人体育是体育强国梦不可或缺的一部分。体育是一个国家强盛的重要元素之一,体育强国梦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国梦里始终包含着体育强国梦,包含着残疾人体育强国梦。

2.以人民为中心既是体育事业也是残疾人体育事业发展的根本宗旨。对残疾人而言,参加体育活动是残疾人的重要权利,是残疾人康复身心、增强体质、平等参与社会、实现自身价值的重要途径。因此,必须推动落实各级政府责任,加快建设水平较高、内容完备、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体育服务体系,逐步推动基本公共体育服务在地域、城乡和人群间的均等化,提供更加丰富的体育公共产品,满足残疾人群众日益增长的多层次多样化需求。

3.残疾人体育精神是凝聚全中国人民团结奋斗的精神力量。残疾人体育与健全人体育相比,它的社会教育意义更深刻、更感人、更具有震撼力。“顽强拼搏、奋勇争先”是残疾人体育在实践中凝炼出来的体育精神,是中华民族优秀品质的精神内核。要把弘扬残疾人体育精神与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传承人类优秀文明成果和提升国家软实力等方面紧密结合起来,为增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向心力和自信心作贡献。

4.加强残疾人体育工作是加快残疾人同步小康进程的重要举措。习近平总书记特别强调,“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为残疾人事业做更多事情,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一个重要方面”。残疾人体育作为残疾人小康的重要指标,需要大力推进,不断加强。

(二)新时期残疾人体育工作的总体要求

5.  以康复体育、健身体育、竞技体育协调发展为目标,以提高参与率与覆盖面为重点,坚持融入大局,促进残疾人体育健身;以备战全国残疾人运动会为契机,以全省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为抓手,省市县三级联动,着力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二、努力提高残疾人竞技体育水平

6.建好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进一步加强武汉市体育运动学校、黄石市体育发展中心、荆门市汉通游泳馆、沙市特殊教育学校四个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的建设,在竞赛、训练、活动、培训、科研等方面提供科学系统的保障和服务,同时在开展日常性残疾人体育活动方面发挥示范指导作用。同时结合我省实际,积极拓展残疾人竞技体育项目,建立一批新的体育训练基地。

7.狠抓运动员选拔培养工作。县级体育、残联部门要积极发挥作用,通过残疾人基本状况数据系统筛选、人员推荐、残疾人自荐、媒体公开招募等方式广泛选拔运动员。市级体育、残联部门要通过运动会、青少年选拔赛、运动训练营等方式,对运动员进行选拔提高,及时将优秀苗子推荐到省级残疾人体育训练基地集训,逐步建立起县级发现选送、市级培养提高、省级集训参赛省、市、县三级联动的残疾人运动员业余训练机制。

8.加大残疾人体育赛事推广力度。除每四年1次的综合性残疾人运动会外,各地要积极创造条件,每年举办单项体育赛事,其中市州级每年不少于4次,县级每年不少于2次。鼓励各市州参与和承办国家、省组织的残疾人体育赛事。

9.积极参与冬残奥备战工作。探索发展适合我省开展的残疾人冬季运动项目,积极输送和推荐残疾人冬季项目运动员、教练员、裁判员、分级员。

三、广泛开展残疾人群众性体育活动

10.扎实推进残疾人体育活动经常化。根据“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认真贯彻落实《湖北省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16-2020年)》,落实各级政府的主体责任,突出学校、社区和乡镇3个重点,在每年“全国助残日”“残疾人健身周”“全国特奥日”“国际残疾人日”等节日节点,因地制宜组织开展残疾人喜爱的体育活动、特奥融合活动,动员有能力参与体育活动的残疾人每年至少参加1次活动,省、市、县等各级组织的残疾人体育活动每年不少于4项次。

11.  重视加强校园体育。各类特殊教育学校要创编推广适合残疾学生的运动项目,组织残疾学生开展适合其特点的日常体育活动,开展残疾学生课外体育锻炼和校园融合活动。鼓励支持残疾青少年参与“青少年体育活动促进计划”,参加“青少年阳光体育大会”等青少年体育示范活动,保障残疾学生体育健身的权利。

14.组织实施“残疾人康复体育关爱家庭计划”。建设一批社区残疾人健身示范点,创编推广一批残疾人康复体育、健身体育项目和方法,培养一批在残疾人健身康复体育方面具有咨询指导、项目拓展和活动组织能力的社会体育指导员,为残疾人提供各种康复体育服务。

15.积极支持各级残疾人体育协会依照章程组织活动、开展工作。支持社会组织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为基层、社区、不同类别残疾人提供各种体育健身和竞赛服务。

四、不断加大对残疾人体育工作扶持力度

16.加强工作保障。各级体育、残联部门要将残疾人体育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将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各级残联要将残疾人体育经费列入年度部门预算,切实给予保障。各级体育部门要加强对残疾人体育工作的业务指导,在体育场馆、体育器材、资金、专业技术人才等方面给予大力支持。

17.完善奖励措施。认真落实《湖北省残疾人体育比赛奖励办法》,对有突出贡献的残疾人运动员、教练员、有功单位与人员给予适当奖励,各地可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对在各类残疾人体育赛事中获得成绩的运动员给予适当奖励。

18.做好残疾人运动员后顾之忧。各级体育、残联部门要积极协调教育、人社等部门,解决残疾人运动员就学、就业、生活、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帮助残疾人运动员全身心投入体育训练。

19.倡导和鼓励体育助残。鼓励体育院(学)校和各级体校有计划地招收、培养残疾人学生,培养后备人才。加强残疾人体育教育和科研工作,把适宜开展的残疾人体育项目纳入各类学校体育教学计划并认真实施,开展残疾人体育科研工作,提高残疾人体育科技水平。鼓励教练员、裁判员、运动员、社会体育指导员、教师、体育爱好者为残疾人体育活动提供志愿服务。

五、积极营造扶残助残的良好氛围

20.加强残疾人体育事业宣传工作。各级体育、残联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广泛宣传残疾人体育政策,普及残疾人体育健身知识,宣传残疾人自强不息、顽强拼搏的精神以及在体育运动方面所取得的成就,弘扬奥林匹克和中华体育精神。

21.积极推进残疾人体育无障碍。新建、改造的公共体育设施要严格执行国家无障碍标准,全民健身设施、器材要考虑残疾人特殊需求,举办各类体育赛事要为残疾人运动员及观众提供方便。

2017年10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