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军休办出台《湖北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基本标准(试行)》等四个标准

28.09.2015  17:55

  近日,省民政厅关于印发《湖北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基本标准(试行)等4个标准的通知》(鄂民政发〔2015〕13号)下发,标志着省军休办拟订的《湖北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基本标准(试行)》、《湖北省军队离休退休人员接收安置工作基本标准(试行)》、《湖北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机构星级评定暂行办法》、《湖北省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档案整理标准(试行)》的正式出台。

  “四个标准”出台历时5个月,旨在全面贯彻落实《军队离休退休干部服务管理办法》(民政部令第53号)和省民政厅关于标准化建设相关规定,解决当前军休干部服务管理工作实际问题。今年初,省军休办就把“四个标准”的制订提上议事日程;4月份,成立了由省军休办安置处和服务管理处牵头的两个专班,先后向省军休办每一名同志和全省军休服务管理机构征求意见达6次,共征求意见136条;召开专题研讨会3次,反复修改达7次。通过全面把握、精心准备、认真修改、深入实际,确保了“四个标准”内容的“全、细、实、新”。

  “四个标准”作为全省军休工作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必将有力促进军休工作的进一步健康发展。(省军休办 查立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