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部署安排2015年度自然灾害情况年报初报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工作

11.09.2015  00:15

  日前,省民政厅下发通知,对做好2015年度自然灾害情况年报初报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需求调查评估工作进行部署。

  通知要求,各地要高度重视年报初报和冬春需救助调查评估工作,切实落实精细化、标准化管理要求,科学制定相关工作方案,规范统计评估内容、要求。要成立专班,加强组织领导,深入开展冬春救助需求调查摸底工作,切实做到不漏一户、不漏一人。要加强与水利、国土、农业、林业、统计、地震、气象等部门的会商,科学客观评估本地年度自然灾害情况。各市(州)民政局要通过抽样调查、重点抽查等手段,加大对所辖县(市、区)年报初报及冬春救助需求调查评估工作的核查督导力度。

  通知强调,各地要严格按照《自然灾害情况统计制度》和《受灾人员冬春生活救助工作规程》规定要求,认真核查统计、规范数据台账。年报初报要结合本地年度灾情实际,运用逻辑校验、模型评估等方式核减部分多报、虚报数据,确保统计数据和评估结果准确、合理。冬春救助需求评估要做到对象准确,不重复统计,不能把非因灾困难人员纳入到受灾人员冬春需救助统计范围。

  通知还明确了年报初报统计和冬春需救助调查评估内容、相关报表台账填报方式以及报送时限要求等。(救灾处  李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