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山市多单位联合出台司法救助协作配合办法

27.04.2021  23:14

  中新网湖北新闻4月27日电 (万苗 赵鹏飞)4月27日,笔者从京山市检察院了解到:为进一步推进检察队伍教育整顿和党史学习教育,落实“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4月12日,京山市检察院与京山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京山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出台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配合办法》。

  《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配合办法》明确了相关职责分工,对于司法救助对象的范围、救助程序、线索移送和办理以及部门之间常态化沟通协调机制、回访机制等内容做了详细的说明。《办法》还做出了定期召开联席会议、通报工作情况、排查救助线索,实现信息共享的规定。协作配合机制的确立为更好地开展司法救助工作打通了渠道,既是新时代新发展阶段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满足人民群众更多司法需求的现实需要,也是以更高标准推进司法救助工作的长远安排。

  《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配合办法》出台背后还有一番故事。2020年京山市一届人大三次会议期间,人大代表李红发找到京山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学斌。据李红发介绍,他所在的雁门口镇居民刘某的儿子在外务工时被人打伤,造成重伤一级、残疾一级,卧病在床。作为贫困户的刘家因为给儿子治病一贫如洗、债台高筑。李红发想咨询一下刘某的情况符不符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条件。该院在了解到刘某的情况后及时到刘家走访,迅速启动司法救助程序,为其争取了司法救助金5万元。在办理了刘某的司法救助案后,办案检察官陈继斌心想:是不是还存在像刘某这样需要帮助而检察院不知情的情况呢?带着疑问,陈继斌拨通了京山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电话,开启了与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的沟通。

  2021年伊始,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关于开展“司法救助助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助推乡村振兴”专项活动的通知。借助此次契机,京山市检察院相关工作人员多次与京山市政府扶贫开发办公室和退役军人事务局进行沟通,最终推动了《关于国家司法救助工作协作配合办法》出台。

  下一步,京山市检察院将依托协作机制,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挖掘司法救助线索,做到“应救尽救”“应救即救”,向社会传递司法温度。 (编辑:裴春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