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流]推进工会工作应坚持“三个基本”

08.06.2015  12:39

面对新常态新要求,工会工作要有所作为,必须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积极适应、有效融入,同时,应抓住关键,掌握好开展工作的方式和方法。具体来讲,应坚持做到“三个基本”:

一是应坚持以服务大局、服务职工为基本要求。始终把服务职工与服务中心、服务大局结合起来,使工会工作既贴近职工群众的需求,又不脱离中心、大局的要求,既能有效地服务职工群众,又能符合大局要求、推动中心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果。在这方面,应注重研究,切实在有效结合上下功夫,努力助力、参与、提供正能量,切忌干预、干扰、分散力量。

二是应坚持以依法开展工作为基本遵循。着力研究并落实依法建会、依法治会、依法维权、依法监督等问题,严格执行《工会法》、《工会章程》、《劳动法》等法律法规,严格按照各级党组织、政府(行政部门)和上级工会组织有关文件精神抓好工作落实,确保工会工作的组织、计划、部署、落实,既有法律法规作保障、合法合规,又有具体政策作依据、合情合理,更有现实内容来体现、具体实在。为此,从事工会工作,一方面必须模范遵守和执行法律法规,确保不违纪、不违规、不违法,不破底线、不越红线;同时,必须强化法治意识、法治思维,养成依法办事、依法开展工作的习惯。目前,仍有一些单位,在工会的建设、管理上,认识还存在欠缺,行为还存在有不规范和合法的问题,有的单位按要求应该建立工会,但至今没有建立,或建立不规范、不符合要求,有的工会会费上缴随意、不按法规落实,有的开展工作任务不清、目标不明、推推动动、不推不动等等,与法律法规的要求还存在明显差距,为此,依法开展工作就必须下决心解决这些问题、切实予以纠正。

三是应坚持以“结合、融入、促进”为基本形式。多研究结合,找准切入点、着力点;多研究融入,积极参与、支持配合;多研究促进,主动作为、积极推动,确保工会工作与本单位的中心工作、与职工群众的需求能够有效结合,与本单位的全面建设和发展相协调、相适应,使工会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更强,职能作用的发挥更加充分有效,使工会工作能够为单位的建设和发展不断凝聚正能量、增强内动力。(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工会    刘年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