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两会]全面二孩政策下,更要加强女职工权益维护

08.03.2017  18:37

“侵害女职工劳动权利现象不容忽视!”调查显示,全面二孩政策下用人单位女职工特殊劳动保护成本和岗位替代用工成本增加,对女性就业歧视随之加剧。这种现象也引发了诸多代表委员的关注,纷纷呼吁“全面二孩政策下,更要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维护”。

“全面放开二孩,在受到社会普遍欢迎的同时,也确实给保护女职工特殊权益带来许多新挑战。”全总原副主席、书记处书记张世平委员坦言。

根据宁波市2016年开展的非公企业女工权益保障机制研究抽样调查显示,3%的女职工产假期间被解除劳动合同。

全国妇联在调研中也发现,甚至有的用人单位要求求职妇女几年内不得结婚或生育,有的要求女职工排队生育,有的变相辞退怀孕女职工,严重侵害了妇女的平等就业权利和劳动经济权益。

同时,尽管今年已经是《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颁布实施的第5年,但在实际执行中仍面临难以“落地”的现象。

“这表明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完善,同时也存在着已有法律刚性不足的问题。”全国妇联原书记处书记张静委员建议,国家应完善促进妇女平等就业的法律法规,尽快将《反就业歧视法》纳入立法规划,从政策上确保生二孩女性在就业、培训、晋升中不受歧视。

与此相关,全总也提交了关于完善生育保障制度、加强女职工特殊权益保护和进一步加强《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监督检查工作的两份提案。

张世平委员建议有关部门以职业危害较大、女职工相对集中的产(行)业和中小微非公企业为重点,对用人单位贯彻落实《特别规定》情况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同时,应尽快启动女职工劳动禁忌范围的修订工作。”张世平委员表示,当前随着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的出现,禁忌范围也应随之调整,以确保女职工和下一代的身体健康。(张锐 陈晓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