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事业单位将试点职员制 逐步取消学校行政级别

31.07.2014  10:45

    原标题:湖北省事业单位管理岗位将试点职员制 逐步取消学校医院行政级别

    长江日报讯(记者章鸽 通讯员周钢 实习生马婷 杨妍纯)昨日,湖北省人社厅发布湖北省《关于进一步深化全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下称实施意见),提出“建立政府宏观管理、单位自主用人、个人自主择业、市场决定配置的人事管理体制”。

    到2015年,湖北省将建立健全聘用制度、完善岗位管理制度、普遍推行公开招聘制度和竞争上岗制度,建立健全考核奖惩制度和解聘辞职制度。到2020年,全面形成健全的新型人事管理制度、完善的用人机制和完备的政策法规体系。省人社厅相关负责人对意见作了政策解读。

    逐步取消学校医院等单位行政级别

    实施意见中,明确了推动事业单位去行政化进程,如根据事业单位分类实行不同的人事管理制度。逐步取消学校、科研院所、医院等单位行政级别,建立多种形式法人治理结构。

    从事公益服务事业单位,实行以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为主要内容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

    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转为行政机构的,实行公务员制度。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实行劳动合同制度。

    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事业单位转为企业的,应当依法与在职职工签订劳动合同,做好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转换工作。

    推行聘用合同制度和公开招聘制度

    实施意见中,湖北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创新亮点不少。如全面推行聘用合同制度。把聘用合同作为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的基本依据,实现由固定用人向合同用人转变,结合湖北省实际提出了细化聘用合同,“约定双方的责任、义务和权利”,“建立按岗位聘用、依合同管理、按合同考核为主要方式的用人机制”等具体实施办法。

    “鼓励采用统一组织招聘、专项招聘和直接考核引进人才相结合的方式方法”,分类指导公开招聘工作。

    湖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服务网络,严格规范招聘信息发布、招聘结果公示程序,增强公开招聘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通过公开招聘,匡正选人用人风气,严把人员进口关,提高新进人员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