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男子买“分时度假” 没细看合同条例退费被拒

25.03.2015  14:20

  昨日,市民张先生反映,他2012年向武汉海航华之旅商务管理有限公司交了2.48万元,用于10年的“分时度假”;但签合同后他才发现,每年还要交980元年费。他提出解除合同并退费,但近三年来一直被公司拒绝。

  张先生说,2012年6月12日,他在海航华之旅公司多次推销后,交了2.48万元签了分时度假合同,未来10年每年有7天免费住宿权益。回家仔细查看合同条款后,他发现每年还要交980元年费,才能获上述权益。张先生认为,该旅游方式并不适合自己,于是一周后向公司提出解除合同,并希望退费。可近三年来,公司均未同意。

  昨日,楚天都市报记者陪张先生来到位于汉口解放大道的该公司。会计部刘主管称,合同约定有3天的冷静期,在此期间顾客可申请解除合同,公司收取5%手续费后退费;但张先生超过了冷静期,公司建议他将权益转让给他人使用。“我也是头脑发热,当时没细看合同,不知道要交980元的年费,也不知道冷静期。”张先生说,他并未使用过该权益,公司分文不退让他不好想,他将通过法律途径维权。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