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观点]为快递员报仇“义愤”不能没有边界

25.04.2016  12:25

日前,出租车主多次掌掴和辱骂顺丰快递员的视频在网络上疯传,引发网友谴责。现在,打人者已经被北京警方处以行政拘留10天的处罚,打人者也委托家人向被打快递员赔礼道歉,不过该事件依然“余波未了”。

“义愤”的网友“人肉”了打人者李某的个人信息,将他的住址、电话号码等个人信息被公布在了网络上。因为李某已经搬家,现住在该地址的孙先生无奈“躺枪”,被人寄寿衣、纸钱。还有一些网友则直接上门骚扰。而被公布的电话号码中,有一个为江西饶先生所有,饶先生也遭遇了网友的轮番骚扰,他收到了800多条骚扰短信和许多来自全国多地的电话,最后不得不将这个使用了4年的号码停机保号。

视频中多次掌掴快递员的李某的行为令人厌恶和愤怒,快递员打不还手、骂不还口又令人同情和怜惜。联想到快递员风里雨里跑的艰辛,以及服务行业员工不被尊重的社会现实,网络上谴责李某的浪潮很高。这可以理解,也应该得到支持。

“冷漠”是我们批评社会时经常使用的词语,而“义愤”以及由“义愤”驱使的行动显得尤其珍贵。网络中的“义愤”,往往能够形成一股强大的舆论力量,使很多“拖而未决”的问题,不被关注的小人物的命运,得以进入公众视野,最后受到有关部门的重视。

这次男子掌掴快递员一事,如果不是视频的广泛传播,没有网友的同声谴责,可能也就那么过去了。事情的结局很有可能是快递员给李某赔钱修车,但在网上传播之后,结局完全变了。

“义愤”很多时候代表了弱势群体的声音,象征着正义的力量。但是,“义愤”不能没有边界。北京的孙先生和江西的饶先生是这起事件中最无辜的人,莫名其妙躺枪。但就算网上公布的信息准确无误,网友的行动最后没有“打偏”,被骚扰、恐吓的是“掌掴者”以及他的家人,这些行为仍然不能得到认可和支持,应该得到制止,行为人甚至要接受惩戒。

李某的行为再恶劣,他已经为自己的错误付出了代价。不管是舆论的道德谴责,还是法律的制裁,都是其应当承担的结果。而网友“人肉”并公开其个人信息以及上门骚扰、电话辱骂、恐吓等行为,则属于侵犯了他人的正当权益,属于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甚至要负刑事责任。

为了给快递员报仇,网友以“义愤”之名,“人肉”、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跑到人家家里为所欲为,对当事人进行轮番的污辱和恐吓。这时候,“义愤”的性质已然完全变了,它变成了一种“私刑”,变成了“以暴制暴”。如果今天因为“义愤”随意公开他人信息,骚扰、恐吓他人,那么明天也可能以“义愤”的名义,做任何“义愤者”认为正确的事,甚至杀人放火。

犯了错,接受惩罚就是,犯错者其他的合法权益应该得到保障。否则,任何人的合法权益都将处于危险之中,人人都有可能是“义愤”的牺牲品。(杨三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