襄阳:《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试行办法》文件出台

25.06.2015  17:05

为进一步加强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和管理工作,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6月11日,襄阳市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委员会、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公安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市残联等七部门联合制定了《襄阳市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试行办法》。

办法》共5章34条,主要内容包括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鉴定、救治和康复医疗;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日常管理;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的救治救助费用结算等。本市范围内的严重精神障碍患者,包括本市户籍人员、持有本市居住证人员、流浪乞讨人员和司法部门强制送治的有违法犯罪行为的人员,有关救治、救助和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严重精神障碍患者救治救助管理工作实行“属地管理”原则,在本级政府领导下,有综治部门协调,卫生计生部门牵头,民政、公安、人社、财政、残联、发展改革、司法行政、教育、城管、食药监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协作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