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民政厅印发《指导意见》 推进三峡库区综合减灾救灾体系建设

15.04.2017  01:30

针对三峡库区自然灾害多发易发现状,省民政厅印发《关于推进三峡库区综合减灾救灾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鄂民政发〔2017〕14号),将构建区域物资储备、应急指挥调度、灾害隐患排查治理、防灾减灾宣教、应急避灾为一体的三峡库区综合减灾防灾体系,全面提升三峡库区抵御自然灾害应急保障能力,最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造成的损失,最大程度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指导意见》提出构建三峡库区综合减灾防灾体系的主要任务包括健全防灾减灾救灾体制机制、加强自然灾害风险综合防范能力建设、加强自然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建设、加强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加强社会力量参与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共5个方面,安排了三峡库区综合减灾救灾应急救助指挥工程、救灾物资储备体系建设工程、城乡基层防灾减灾能力建设工程、自然灾害应急专业队伍建设工程四大重点工程,充分体现了“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实现了以防为主、防抗救相结合,常态减灾与非常态救灾相统一。(救灾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