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新一轮工会“三万”活动的实施方案

18.03.2016  18:00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总工会,各大型企业工会,省直各产业(厅局)工会,省金融各行(司)工会,省直机关工会:

根据省委、省政府统一部署,经省总工会研究决定,2016年在全省工会组织开展“万名工会干部进万企帮万户”活动(以下简称工会“三万”活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主要任务

在巩固发展全省工会连续五年“三万”活动成果的基础上,以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显“三性”、去“四化”为契机,以“万名工会干部进万企帮万户”为活动主题,以建档立卡、精准识别、因户施策、常态帮扶为工作重点,以全面覆盖、突出重点、实事求是、量力而行为工作原则,组织动员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广泛开展精准帮扶城镇困难职工工作,从而不断增进与职工群众的血肉联系,更好地把职工群众团结凝聚在党和政府周围,努力为实施“十三五”规划、坚决打赢我省脱贫攻坚战、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贡献。主要任务为:

1.建档立卡。全省各级工会组织和工会干部对照本地(本单位)困难职工数据库,逐一走访本辖区(本单位)建档城镇困难职工,按照统一的指标项目,全面了解困难职工生产生活状况,准确掌握职工思想动态和意愿诉求,实地核查建档困难职工情况变化,动态建立精准帮扶城镇困难职工电子档案。建档立卡主要采取入户调查的方式进行,实现对本辖区(本单位)建档城镇困难职工的“全覆盖”。在实施调查过程中,各级工会干部要高度关注国有企业改革,及时掌握产能过剩和结构性调整行业和经营困难、兼并重组、破产清算企业中困难职工情况,新增的城镇困难职工要及时建立困难职工档案,纳入工会帮扶范畴之中。要按照“谁填报、谁负责”的原则,如实规范填写各类数据指标,制作数据规格统一的电子档案,形成详细完备的第一手调查资料,确保做到一户一档,为动态更新全省困难职工数据库、有效开展精准帮扶提供数据支持。

2.精准识别。结合全面摸底情况,各级工会组织对本辖区(本单位)建档困难职工逐一进行实地核查、精准识别,符合入库条件的,纳入精准帮扶城镇困难职工数据库;不符合条件的,及时从建档困难职工数据库中剔除。要充分利用工会“互联网+”职工服务体系,发挥大数据作用,开展城镇困难职工住房、收入、其他财产等数据比对,切实做好精准识别工作。地方工会和大企产业工会精准识别的主要程序分别为:基层企业工会(工会小组)集中申报、乡镇街道工会(上级工会)初审、县区(大企产业)工会审定。

纳入精准帮扶范围的城镇困难职工应具备如下基本条件:(一)家庭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线,经政府救助后仍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二)家庭人均收入在当地最低生活保障100%-130%范围内的职工,由于本人及家庭成员患病、子女上学、残疾、单亲及其他特殊原因造成生活困难的职工家庭;(三)因职工本人及家庭成员患有大病、重病、慢性病,年医疗费个人累计支出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家庭子女接受义务教育阶段以外的全日制学历教育,支付学费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由于天灾人祸等原因,家庭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丧失劳动能力,导致支出超过家庭年收入的50%;因上述原因造成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职工家庭。

3.因户施策。在全面摸底、精准识别的基础上,全省各级工会组织要找准本地(本单位)城镇困难职工面临的普遍问题和共性困难,充分利用向党委汇报、与政府(行政)联席会议等渠道,提出帮扶救助的具体意见建议,推动各级党委政府将城镇困难职工作为精准扶贫的重要目标,纳入各级政府(单位行政)困难保障体系,出台帮扶城镇困难职工的政策措施,充分调动社会各类资源,从政策层面上努力改善城镇困难职工生活条件。

全省各级工会干部要全面掌握纳入精准帮扶范围的城镇困难职工的实际情况和脱困愿望,按照因病(医疗费用沉重或丧失劳动能力)、因学(家庭教育支出占比过大)、因业(未就业或就业状况不理想)、因灾(意外伤害、自然灾害)等类别,逐一分析致困原因,找准帮助职工脱困的具体措施。在教育引导广大困难职工充分发挥主体作用,依靠自己的辛勤劳动建设美好生活的同时,积极发挥工会组织的独特优势和职能作用,因户施策、千方百计,做好精准帮扶工作。(一)对于有创业愿望并具备一定条件的困难职工,要积极帮助争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等党委政府优惠政策支持,发挥工会小额贷款等措施作用,扶持其自主创业。(二)对于失业或就业不理想等原因致困的职工,充分借助政府“春风行动”、“就业援助”等渠道帮助其实现就业,发挥工会金蓝领、家政服务等技能培训作用,提高职工的就业技能。(三)对于因劳动报酬、卫生安全等权益受到侵害而致贫的职工,要联合司法、人社等部门,通过劳动调解、申请仲裁、司法诉讼等形式,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四)对于因病、因学等原因致困的困难职工,要主动协调卫生、教育等部门支持援助,发挥医疗互助、“金秋助学”等工会服务项目作用,帮助其度过难关;(五)对于个别自身条件受限确实暂时不能脱困的职工,工会要唱响“四季歌”加大定向援助力度。

4.常态帮扶。对于纳入精准帮扶数据库的城镇困难职工,各地方(大企产业)工会要根据职工困难状况、紧急程度等标准,以县区(大企产业)工会为单位,制订分期分批帮扶规划,从而转入精准帮扶常态工作。要按照包干到户、责任到人的原则,建立“主要领导负总责、班子成员齐抓共管、工会干部全员上阵、帮扶责任具体到人”的工作机制,逐一明确困难职工帮扶责任领导和具体责任人,首次确定后原则上保持不变,争取每年协助困难职工解决1-2个实际问题。各级工会组织要结合自身实际,制定本地区(本单位)困难职工常态帮扶的具体评价标准和考核体系,推动工作的有序常态发展。

二、方法步骤

今年工会“三万”活动拟从3月中下旬正式启动,至7月下旬结束,具体分为动员部署、推进实施、总结考核和长效运行四个步骤。

1.动员部署。省总工会于3月下旬召开全省工会  “三万”活动动员部署会议,并做好人员安排、资金筹措、资料印制、业务培训等前期准备工作。各市(县)工会和各大型企事业、省直产业工会要按照省总的统一部署,结合各自实际,制定具体方案计划,明确目标范围、工作措施、工作进度、保障措施和考核问责机制,并在本地区(本单位)进行动员部署,确保全省工会“三万”活动顺利启动和有序推进。

2.推进实施。3月下旬至7月中旬,是集中开展全省工会“三万”活动的实施阶段。7月份之前,各地方(大企产业)工会要完成建档立卡和精准识别工作,形成本地区(本单位)工会精准帮扶数据库;从7月份开始,各地方(大企产业)工会全面实施因户施策、精准帮扶工作,并作为日常工作中的一项重要任务常态开展、深入推进。

3.总结考核。各地方(大企产业)工会要结合自身实际,集中一段时间对活动进行总结考核。省总工会将不定期通报各地方(大企产业)工会精准帮扶工作进展情况,并结合年底创先争优考核工作,对在活动中工作成效显著的单位集中进行表彰。

4.长效运行。各地方(大企产业)工会要坚持“三万”活动集中推进与长效运行相结合,充分运用好活动中形成的调研成果,形成总结调研报告上报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调研报告中要有详实的数据、具体的案例、鲜明的观点和有效的措施建议,为党委政府和上级工会解决职工生产生活困难、推动城镇困难职工脱贫解困提供决策依据。同时,要客观分析活动中存在的困难和不足,并制定长期规划,出台具体措施,落实工作责任,建立完善长效机制,推动工会精准帮扶工作的长效发展。

三、工作安排

省、市、县三级工会领导机关要全员参与,组成由本单位领导同志带队的若干个工作组,深入开展工会“三万”活动。

1.省总工会主抓督导。

省总工会本级机关组成11个工作组,分别由省总领导带队,到全省各市(县)和大型企事业单位开展“三万”活动。在活动中,省总领导负责督导推进该地区(单位)工会精准帮扶工作,并定点联系1个县市区工会和2名困难职工,机关干部定点联系1名困难职工。具体名单由省总工会工作组和地方(单位)工会协商确定。

2.市州(县区)总工会具体实施。

各市州(县区)总工会应结合各自实际,制订具体的工作方案,筹措相应帮扶资金,组成由本单位领导同志带队的若干个工作组,在所辖地域内开展“三万”活动。

3.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会积极参与。

各乡镇(街道)工会和社区工会应在配合上级工会开展工作的同时,积极在本辖区内开展活动。省、市、县、乡镇(街道)和社区工会要统筹安排困难职工精准帮扶对象,确保不重复、不交叉。

4.企事业产业工会各负其责。

各大型企业和省直产业工会要按照本次活动的要求,结合各自实际,积极组织工作力量在本企业、产业下属企业中开展活动。

四、组织领导

1.成立工作机构。

省总工会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任组长,省总领导班子成员为副组长,机关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全省工会“三万”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省总办公室、生活部牵头,研究室、宣教部、财务部、教育工会、经贸工会、大企工委、机关党委、帮扶中心参与日常工作),具体负责活动的总体规划、统筹协调、组织实施、督办落实和总结表彰等日常工作。各地方(大企产业)工会都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明确工作专班,切实形成推进活动有力有序有效开展的工作合力。

2.完善工作机制。

全省工会“三万”活动在省总工会活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集中开展。省、市、县三级工会要加强指导服务,做到定期研究工作、及时督促推进、认真检查考核,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级工会要主动向上级工会报送活动动态、工作成效和典型经验等信息,沟通工作情况、协调工作步调,形成上下联动、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要注重工作总结、发掘典型经验、推进成果运用,在此基础上健全完善相应的考核评价机制,充分调动各级工会和广大工会干部推进精准帮扶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3.严肃工作纪律。

各级工会派出工作组要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委“六条意见”,按照中央、省委、全总和省总关于工作纪律作风的有关规定,不搞层层陪同和迎来送往,不得增加基层的工作负担,努力以饱满的精神状态、真挚的群众感情和务实的工作作风展现工会干部的良好风貌。

附:2016年全省工会三万困难职工调查表填表说明.doc

        16年三万困难职工调查表.xls

                                                              湖北省总工会

                                                            2016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