浠水一财政所总出纳挪1436万公款 所长被严重警告

30.06.2016  11:41

  昨日,黄冈市纪委通报10起落实“两个责任”不力案件,其中浠水县团陂镇财政所总出纳挪用公款1436万元,所长洪世清受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通报显示,2014年1月至2015年5月,浠水县团陂镇财政所所长洪世清,未按规定每月对总出纳账目进行一次盘点,导致该所总出纳陈某多次挪用公款共计1436万余元。洪世清被党内严重警告。

  2011年至2013年,黄梅县蔡山镇计生办共支出招待费87万余元,另以招待费名义报销不能入账事项相关费用42.3万余元。该计生办党支部书记周勇军被撤职,副主任胡攀登被党内严重警告。

  今年1月,团风县贾庙乡一村支书,用公款购买土特产,向5名县直单位干部送节礼,出现顶风违纪问题,驻村干部方小彬被党内警告。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