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自收购转卖均属违法 男子收售200万元药品被批捕

14.04.2016  12:16

  因病入院治疗,发现“生财”门道:低价回收药品,转手销售牟利(本报3月4日曾报道)。昨日,男子朱某因大批量回收、销售药品,被市检察院以非法经营罪批准逮捕。该案是我市检察院首起挂牌督办案件。

  45岁的朱某系江苏人,2012年来汉打工。2013年,因病在武汉的医院治疗时,看到一些药贩子向患者回收和销售低价药品,见有利可图,便尝试“入行”。开始只是“小打小闹”,做点零散生意,之后便从老乡处大批量回收药品,拿到物流市场转手销售,牟取差价。

  2月26日,武汉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发现朱某非法买卖药品的线索后,会同公安机关联合执法,从朱某位于江汉区一小区内的租住处查获大量药品,共计1.3万余盒,种类达160余种,货值高达190余万元。这些药品主要用于治疗糖尿病、肾病、心血管类等慢性疾病,多数不符合所要求的储存标准,部分药品已超过保质期。2月28日,公安机关对朱某立案侦查并予以刑事拘留。经查,朱某非法销售药品金额达50余万元。

  朱某交代,其知道药品经营需行政机关的资质许可,但认为自己的行为“很轻微”,因为其销售的药“都是真的,是回收的正规药”。

  承办检察官介绍,朱某在没有《药品经营许可证》的情况下,违反国家规定,从他人手中收购药品并出售谋利,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了非法经营罪。由于该案涉案金额巨大,涉及的药品数量及种类众多,社会危害较大,市检察院已根据最高检去年11月出台的《人民检察院侦查监督部门办理挂牌督办案件办法(试行)》,将其列为首起挂牌督办案件。下一步,该院将按照督办机制,跟踪监督案件的各个办理环节,保障后续诉讼效果,震慑此类犯罪。 (编辑:丁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