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汉营改增涉17万余户纳税人 年减税额超过85亿元

29.03.2016  12:16

热点问答集锦

针对大家重点关注的“营改增”话题,武汉市国税局将给予最权威的解答:

问题一: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还能继续适用吗?

税官答:优惠政策继续适用,具体对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中月销售额未达到2万元的企业或非企业性单位,免征增值税。2017年12月31日前,对月销售额2万元(含本数)至3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

问题二:营改增后,原营业税纳税人的税款由谁征收?

税官答:营业税改征的增值税,由国家税务局负责征收。纳税人销售取得的不动产和其他个人出租不动产的增值税,国家税务局暂委托地方税务局代为征收。

问题三:新增不动产如何抵扣?

税官答:原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适用一般计税方法的试点纳税人,2016年5月1日后取得并在会计制度上按固定资产核算的不动产或者2016年5月1日后取得的不动产在建工程,其进项税额应自取得之日起分2年从销项税额中抵扣,第一年抵扣比例为60%,第二年抵扣比例为40%。

①取得不动产,包括以直接购买、接受捐赠、接受投资入股、自建以及抵债等各种形式取得不动产,不包括房地产开发企业自行开发的房地产项目。

②融资租入的不动产以及在施工现场修建的临时建筑物、构筑物,其进项税额不适用上述分2年抵扣的规定。

问题四:个人出租住房如何征税?

税官答:个人出租住房,应按照5%的征收率减按1.5%计算应纳税额。(例:王某出租住房,取得租金收入1万元,应缴增值税=10000/1.05X1.5%=142.86元)

问题五:个人二手房交易如何纳税?

税官答:对于武汉的市民来说,将购买不足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按照5%的征收率全额缴纳增值税;个人将购买2年以上(含2年)的住房对外销售的,免征增值税。

温馨提示

“营改增”纳税人有任何政策问题,可直接拨打 027-12366办税服务热线,还可拨打以下电话:

1 江岸区027-82616572 江汉区 027-828346642 硚口区027-83655141 汉阳区 027-842696063 武昌区027-88930581 青山区 027-868650564 洪山区027-87686771 东西湖区 027-833972575 汉南区027-84851594 蔡甸区 027-698123116 江夏区027-81818981 黄陂区 027-610065517 新洲区027-86926252 东湖区 027-678803908 武经区027-84267919 风景区 027-876909439 化工区027-86411729 武汉市国税局027-12366

武汉国税服务大礼包

为迎接5月1日“营改增”全面扩围,给17万余户纳税人带来更为轻松、便利、愉悦的办税体验,武汉市国税局依托“互联网+”,精心打造“智慧国税”,推出了一系列卓有成效的征管服务举措,将“便民春风”变为“四季清风”。

◆这里有更多元的办税方式——

网上办税,足不出户办完所有事。纳税人只需登录“湖北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选择“网上申报系统”,就可完成日常申报事宜。同时,选择“涉税事项网上办理系统”,还可办理税务登记、优惠申请、证明开具等大部分依申请事项,分分钟实现居家办税。目前,该系统还可预约办税,武汉市国税局自今年3月1日推行这套系统以来,已有1727户次纳税人尝鲜。

手机办税,“税企通”连接指尖。如您在外办事,不方便使用电脑,还可通过武汉市国税局“税企通”移动办税平台,完成申报、纳税、查询、预约等涉税事项。该平台已被国家税务总局列为全国十大税务移动客户端APP之一,也被纳税人称之为“指尖上的税务局”。截止2015年底,我市已有18.39万户企业纳税人开通,占全市企业总户数的91.94 %,共有2.36万户纳税人通过手机顺利申报。

国地互设,从两家跑到一起办。目前,武汉市国税局已在地税各大办税服务厅设立国税窗口23个、地税部门在国税办税服务厅设立窗口14个,纳税人可以“进一家门、办两家事”。

◆这里有更便捷的服务举措——

办税事项扫扫知晓。现在,纳税人只需在导税咨询台、“税企通”手机APP或者湖北国税、武汉国税网站找到涉税事项二维码,简单“扫一扫”,就可以轻松掌握报税资料、基本流程、办理时限等信息,让信息多跑路,纳税人少跑腿。

双代业务邮政帮忙。对大量临时经营者,可不用再跑办税服务厅,只需在武汉179个邮政全功能网点,就可代开发票、代缴税款。截止目前,我市邮政网点已代开发票19718份,开票金额3.86亿元,代征税额1125.14万元。

领购发票快递到家。只需登录“湖北省国税局网上办税服务厅”,进入“发票网上申领”系统,提交验旧申请后,填写发票份数、种类,点击确定就在家安心等待,半天时间,快递小哥就将领取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普通发票送上门。

同城通办,服务一把尺。按照《全国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标准,实现“一把尺子对待纳税人、一个标准服务纳税人”。目前,全市17家国税局办税服务厅均向全市所有纳税人“敞开大门”,实现49项涉税业务的跨区域办理。

◆这里有更惠民的税收红包——

纳税信用助力发展。自2013年推出“纳税信用贷”以来,武汉市国税局与多家银行合作,为诚信纳税企业提供贷款和结算优惠措施。2015年,近百家企业通过该服务取得无抵押信用贷款近6亿元,拉动授信企业销售收入增长近15亿元,实现了纳税人、银行和税务机关多方共赢。

出口退税先退后审。对评定为一类的优质出口企业实行“先退后审”,在时限上由原来的一个月压缩到2个工作日,在流程上由7道工序精简为1道工序,实现了出口退税“高速直通”,为助力武汉制造注入强大的“国税力量”。

历时4年的营业税改征增值税改革(以下简称“营改增”),即将划上圆满的句号。3月24日,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关于全面推开营业税改征增值税试点的通知》(财税〔2016〕36号),明确从2016年5月1日起,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服务业及生活服务业四大行业纳入增值税征收范围,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至此,“营业税”这一税种将彻底告别历史舞台。

据统计,武汉逾17万户企业和个体户将纳入此次“营改增”范围,涉及建筑业43863户,房地产业9236户,金融服务业1527户及生活服务业120991户,其中企业超过12万户。“通过完全打通增值税抵扣链条,减少重复征税,实现所有行业全面减税、绝大部分企业税负不同程度降低,税收环境将更加公平、中性。”武汉市国税局局长姜锋表示。

2016年5月1日起,全国范围内全面推开营改增试点。

建筑业、房地产业、金融业、生活服务业。

将不动产纳入抵扣范围。今后,无论是制造业、商业等原增值税纳税人,还是营改增试点纳税人,都可抵扣新增不动产所含增值税。

新增试点行业的原营业税优惠政策原则上予以延续,对老合同、老项目以及特定行业采取过渡性措施,确保税负只减不增。

营改增最新政策“看过来”

1。亲,您是营改增纳税人吗?

只要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的单位和个人,就是增值税纳税人。其中,还细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年应税销售额超过500万元(含本数)的就是一般纳税人,其他就是小规模纳税人。

2。亲,您了解税率和征收率吗?

简单地说,增值税分税率和征收率两种形式。其中,税率有以下四种:

①提供增值电信服务、金融服务、现代服务和生活服务,销售土地使用权以外的无形资产,税率为6%。

②提供交通运输、邮政、基础电信、建筑、不动产租赁服务,销售不动产,转让土地使用权,税率为11%。

③提供有形动产租赁服务,税率为17%。

④境内单位和个人发生的跨境应税行为,税率为零。

增值税征收率为3%,主要针对小规模纳税人。

3。亲,您知道如何使用增值税发票吗?

①从2016年5月1日起,营改增试点纳税人到国税部门领取增值税发票并使用。

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应当向索取发票的购买方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并在增值税专用发票上分别注明销售额和销项税额。

③小规模纳税人发生应税行为,购买方索取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以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代开。

(注意哦,属于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①向消费者个人销售服务、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

②适用免征增值税规定的应税行为。

4。亲,别忘了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哦!

①增值税的纳税期限分别为1日、3日、5日、10日、15日、1个月或者1个季度。纳税人的具体纳税期限,由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纳税人应纳税额的大小分别核定。以1个季度为纳税期限的规定适用于小规模纳税人、银行、财务公司、信托投资公司、信用社,以及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纳税人。不能按照固定期限纳税的,可以按次纳税。

②纳税人以1个月或者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 以1日、3日、5日、10日或者15日为1个纳税期的,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于次月1日起15日内申报纳税并结清上月应纳税款。